众筹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国图的周老师


首席投资官评论员溪梅认为:首先肯定题主的问题描述,即众筹实际上就是一种集资行为。那什么是众筹什么是非法集资,咱们讨论下他两都是什么定义。

首先众筹是什么?众筹,百度看到是指由有创造能力但缺乏资金的人发起并通过互联网终端面向社会公众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一般而言,项目发起之初会规定相应时间期限和目标金额,筹备成功则属于众筹资金归属发起人,筹备失败则资金归还至各支持者。

非法集资:用四个特征性词汇概括即为未经批准、公开宣传、承诺返本付息、社会公众。 在已经明确非法集资边界的前提下,加以考虑众筹的定位,据小编了解到,如今互联网终端发起的众筹均在各基金会或爱心网的支持下展开,内部审核机制如何尚且在所不论,基本所有项目不存在承诺还本付息的行为,支持者筹集款项时一般也是基于单纯的项目支持,并不基于可能获益的预期。

从这个角度来说,众筹与集资相同,与非法集资不同。


首席投资官


众筹与非法集资其实只是一线之隔,如果众筹搞不好就可能是涉及非法集资,这里有三个核心必须要明白:


1、创业者尽量回避股权众筹和收益分红类的投资众筹,如果发起这类众筹的话就一定要有第三方的合法机构来运作:一定不要发起方直接收取参投人的钱,这是违规的;而是利用第三方平台(发起方-第三方平台(股权代持及收益)-参投方)即发起方不能碰钱,一切行为都在第三方监督之下完成,否则涉及非法集资行为。


2、一定要准时完成投资回报、收益不能夸大虚报,若在众筹过程中出现:无法交付等恶性行为时,则视为诈骗行为;若中途有退资的投资人则要按要求保本退资,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拒付本金。


众筹的风险在于‘投后管理’,众筹不是万能的,也不是空手套白狼,具体我们分享一段短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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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鹤


谢邀!很多人在创业开始阶段,会因为没有本钱去做创业的投资项目,而往往采取众筹的方式来筹措资金。但是有时候人们在众筹的过程中对有些环节处理不当,就导致了众筹变成了非法集资。还有些人是顶着众筹的名义,以众筹为幌子,达到其非法集资的目的。不管是以上哪种情况,现实生活中都是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那么,众筹和非法集资到底有什么区别呢?怎样才能分清楚众筹和非法集资呢?坤鹏论认为,要分清众筹和非法集资其实并不难。只要把握好以下几点就不会对它们俩傻傻分不清楚了。

1.什么是众筹

众筹,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一种向群众募资,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众筹分为产品众筹、平台众筹、股权众筹、债权众筹、公益众筹和混合众筹六个模块。

2.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3.众筹和非法集资的区别

首先,众筹和非法集资的区别在于向大众筹集来的钱的用途是什么。众筹和非法集资都有向大众筹集资金这样的特征,那么,如何对这两种行为有效的进行区别,一个很重要的点就是看它们所筹集的钱到底用来干了什么。如果筹集资金的人用筹集来的这笔钱去发放贷款,以期获得更高的利息,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属于非法集资。又如果筹集资金的人用向大众筹集来的钱来运营一家健身房,那么这样一个具有运营平台的投资项目就真的属于众筹。

其次,众筹和非法集资给大众的承诺是不一样的。非法集资一般给出资人的承诺是“低风险,高回报”。即出资人把钱投放到这里,会在一定时期内获得高额的回报,并且这个高额的回报会随着时间的累积变得越来越多。然而,众筹是不会给出资人承诺高额回报的。众筹会根据当年公司具体的运营情况,酌情给出资人回报产品或者是适当让出资人分得公司一定的股份,让其成为公司的股东之一。

最后,要辨别到底是众筹还是非法集资,最为关键的一点还是在于有没有引起群体事件,是否合法。因为不管是产品众筹、平台众筹、股权众筹、债权众筹、公益众筹还是混合众筹,它都没有违背法律的规定,是在合法的范围之内的。但是非法集资的做法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专门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是为了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如果出资人最终发现筹资人使用钱的一些端倪,到市政府去告发了筹资人非法集资,只要告发的人数达到30人以上,那么筹资人就要接受法律的处罚。


坤鹏论


法的依据是什么?
商业银行吸收公众存款是因为国家授权而合法,还是因为银行配置资源的效率更高而合法?答案显然是后者。道是法的基础,法是术的基础。道是自然,人们自然选择将钱(调动自己劳动的权利)交给能够给自己赚取更高利润的商业单元。

1、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之所以非法的根源:集资人根本没有配置资源的能力,或者说其配置资源的能力网络与银行相差十万八千里。量化来说,银行以覆盖全国的网络资源,并且占尽最优质的客户资源,才能使钱每年产生5%的利润。而传销者一无网络,二无优质客户资源,获得资金只能去贷给岌岌可危的企业或商户,构筑在岌岌可危的企业与商户借贷链上的金融模式从长期看必然会出现风险,而筹集资金中介机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什么?骗!骗的诱饵,高息吸储。因此,归根到底在于配置资源的效率。当然,非法集资的受害者明知对方是骗,还选择火中取粟是贪,贪的背后是无知。无知才会被镀金包装忽悠。

保本付息是理财,所有保本付息的理财机构,过去是银行效率First!现在是支付宝First!


2、众筹

银行网络相对传统理财机构的优势,已经悄然被互联网所瓦解。

简言之,每个网络平台内都可以有整个银行网络+整个社交网络+......

银行的网络效率优势在互联网企业面前开始荡然无存,这是众筹兴起的根源所在。

所以,关键在效率!

但众筹貌似有一条规则锁死了众筹本身的能力,叫做,不能众筹互联网项目。

为什么呢?实际道理相对简单,10亿人每人1块钱,众筹一个新社交平台,微信就废了。如此简单的就可以将神级企业掀翻在地,会让人觉得很不舒服。就如同大家是一群侠客,每天舞蹈弄棒、感觉很爽。突然你发明了一把手枪,如果你比武使用手枪肯定是天下无敌,但比武放黑枪还是大侠吗?所以,你定下规矩:手枪只用来打猎,比武继续空手道。

当我们拿走这条规则:我们会发现众筹可以带给我们一个全新的高效率的世界。

打开边界,全民,每人向众筹系统投入1元信誉,众筹系统可以给全民建设系统建设一套公共网络系统。在这个公共网络系统中,每个人的信誉会提升至5000元。信誉总量会扩大至50000亿。50000亿投向农业,农业会走向智能化,智能农业会给该系统带来更多信誉,回馈给授信人。更多信誉投向教育..........众筹的公共网络内有:智能BANK、股票交易市场、新零售和......


所以不是众筹(手枪)不行,而是我们拿众筹(手枪)当传销(匕首)来用,主动选择不透明的线下项目,主动以手枪的短来攻击大刀的长!这才让银行如关云长一样威猛无敌。


拿匕首的传销——就是没有银行攻击半径大;

拿大刀的银行——威风八面的关云长!对付拿匕首的绰绰有余!

拿手枪是关云长的脑残粉——众筹没落。

拿手枪的制定规则——区块链兴起!


高金波


谢邀请:众筹有四种摸式:《回报型》、《投资股权型》、《债务型》、《募捐型》主要是向大众筹款购买某一产品,或投资股权、解决债务以及为某一项目投资筹资、募捐等等大众筹资的方法,以解决资金的缺口,使资金使用能发辉最大效益。类似合伙人一样筹集资金,众筹既有回报也有风险,要有协议形式解决,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批准的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如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或其他债权凭证的形式,承诺投资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或实物回报,以及其他方式给予投资人还本付息的回报行为。

非法集资容易给不法份子,利用众筹的名义吸收公众存款,给予高回报的诱惑以达到集资诈骗的犯罪行为。

如果以公司的行为筹资,也需经有关部门的审批,按股份制公司的有关条例进行,超出的股东人数应由部分股东代持股权,到有关部门登记变更增资股本,否则也会陷入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为打击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方法如《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 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有详细的说明非法集资的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和银监会等有关方面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在2011年1月正式实施对非法集资这方面的解释和适应的法律,从而明确了众筹和非法集资的区别!


清风子居士


必须不一样,一个合法,一个违法,两个概念。普及一个个人观点,非法集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向不特定人群收集资金的行为。合法的众筹,是向特定的人群筹集资金,并以分红的形式进行操作的行为。非法集资的钱款不出什么意外的情况下是要不回来了的,出发点就是拿了你的钱,承诺给你的高息,在发展到几个月后,基本上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你惦记人家的高息,人家惦记你的本金,所以不要轻易上当,尤其是玩投机的这部分人,这样是很危险的。

众筹,是这几年刚刚兴起的物联网金融类的创新金融模式,也是从外国演变而来的,大意就是大家伙把钱放在一起开公司或者店,按投资的额度得到相对应的股份,约定年底或者具体的时间进行分红,然后在从股东之中选出几个管理人员,正常的是这样的,如果经营的不好,也会变成非法集资,所以擦亮双眼,别被迷惑了。

就说到这里吧!有不明白的段友,可以单独咨询我!


天涯


众筹分为奖励众筹(回报众筹)、股权众筹和公益众筹,以我个人策划参与的奖励众筹项目了解到的情况判断,众筹之所以与非法集资关联上,应该是股权众筹出了问题,毁掉了众筹的声誉,而平民化也是最需要帮助的人群所做的奖励众筹受到牵累,令人叹息!

需要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一些本来出发点很好的事情总是办糟,如众筹作为舶来品本身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如果再执意进行一些自以为是的投机,结果只能是大家都受损失,使得“众筹众筹使人愁”。

我个人坚持认为,现在有许多事太过于急功好利,但求速度快,不顾效益如何,也给胆大妄为者提供了机会,好事情做不好影响更大,教训是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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