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磊:父母子女才是親人,老婆永遠都是情人

黃磊:父母子女才是親人,老婆永遠都是情人

《小王子》裡小狐狸對小王子說:“如果你說你下午四點來,從三點鐘開始,我就感覺很快樂。時間越臨近,我就越快樂,到了四點鐘的時候我就會坐立不安。

但你如果隨便什麼時候來,我就不知道在什麼時候準備好迎接你的心情了。儀式感就是使某一天或某一時刻與其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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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每個人都有兩個童年。一個是自己小時候,一個是開始懷念小時候的時候。”

如果說小朋友們過六一是為了慶祝節日,那“大兒童們”過六一,可能只是想讓心裡那個長不大的自己也能感受到來自這一天那小小的特別的儀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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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很多人在各種社交軟件上曬出自己六一的心情,六一禮物,六一情話,這一天的生活似乎也因為一個和自己不太相關的節日,變得不一樣。

不是說要多刻意去為一個節日做準備,實際上只是給平凡的日子加一些調料罷了。

或許是你在下班的途中,經過樓下小賣鋪,順手給自己買了根棒棒糖;

或許只是另一半的一句“寶貝,節日快樂,在我心裡,你永遠是我的小朋友”;

亦或是回家翻閱老照片,又遇見那個成天傻樂,沒心沒肺的自己...

“儀式感,是讓平凡的日子,也可以散發出光芒,我們需要不斷慶賀眼前的美好,方得以無畏前行。

愛和美,是我們能對庸常生活,所做的最大的改變和不妥協”。

知乎上看到一位網友曬出自己的六一手辦,其實就只是平日裡的收集,但卻在這一天裡有了閃閃發光的色彩,有了這些小物件賦予的那份儀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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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置辦的手辦,是愛好更是記憶。這麼多年看《海賊王》的時光,路飛和他的朋友們已然如同自己多年好友的存在。

造型或誇張或鬥志昂揚的它們,總忍不住讓人想起當初那個熱血年輕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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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之前看到過一句話:儀式感是為了讓你覺得,你是在生活,而不只是生存。

現在總能從大家口中聽到:“哎,生活真沒意思”。

實際上,可能不是生活沒意思,而是你沒意思。

儀式,我想是很多人不知不覺摒棄的生活細節,覺得活著已經夠累了,幹嘛還要費盡心機去搞一些虛頭巴腦的“儀式感”,有什麼意義呢,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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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你說你不喜歡花,可是真的有人抱著一束花出現在你面前的時候你也一定會感動;

你說不喜歡公仔,可是要是有人遠遠的抱著那個大大的熊告訴你那是給你的,心裡也還是會開心;

你說你討厭土味情話,可是隻要是那個人說的,又有什麼關係呢,你也一定會喜歡。

這大概就是儀式感的神奇吧,你覺得自己不喜歡,可是當它來到你身邊的時候,你又沒辦法討厭。

我有個大學同學,畢業的時候,整整打了一年的工,就是為了能有一次屬於自己的畢業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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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都忙著找工作時,她定下了20天的旅行計劃,拍了很多的照片,為了做視頻遊記,還自學了視頻剪輯。

很多人都說:“你費這時間和精力幹什麼,又不能賺錢也不能給你工作。現實一點不好嗎?”

她說:“我就是想好好的跟我的學生生涯道個別。”

後來她比我們晚找到工作,晚租到房子,但我覺得她比我們每個人都尊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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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住出租房,我們都不願意在這種臨時的家上付出太多。可她花了很多心思,把家佈置的溫馨漂亮,她說:“既然是家,就要有一個家的樣子。”

平日裡再普通的日子,可能也會因你偶爾帶回家的小物件,變得有意思,讓生活多了一些些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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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房想要安靜的氛圍,但也要可愛的多肉植物帶來俏皮氣息。

“這盆多肉有個長成大樹的願望...”“這盆多肉一看就喜歡跳舞...”“這盆多肉胖乎乎像只土豆...”

想起不知從哪兒看來的一句話“想要香蕉爛的慢一點,把它掛起來以為自己還長在樹上。”植物可以助長我們的童心,讓我們變得有趣。

我們好像都在為了生存而活著,總覺得還沒有賺夠可以讓我們“詩意人生”的錢;

可到後來才發現,一個人有沒有把自己的生活活成“詩”與錢有關,但絕不完全由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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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閃發光的瞬間,是對庸常生活的回擊”

不知道什麼時候起,當人們追求生活的“儀式感”時,總會被莫名打上“矯情”的罪名,以至於很多人都不太願意去做那些看起來“沒必要花時間”的事。

到最後,說的人多了,似乎連自己都覺得好像是有那麼些矯情?

吳念真有一篇文章,叫做《儀式》。二十出頭的年輕人阿澄因犯了結夥搶劫案,被處了死刑,父親認領屍體,來到殯儀館,文章裡對他的描述是這樣的——

“阿澄的父親一看就是典型的做田人,皮膚黑得發亮,手指粗大,為了這一趟難得的遠行,他難得地穿上了平日應該是收在箱子裡的襯衫和西裝褲,因為靠近的時候都聞得到樟腦丸的味道”。

他特地穿上平日收在箱子裡的襯衫和西裝褲,似乎非要這麼與眾不容的告別,才可以成就這個日期,因為以後每年的今天,它都會多一個名字,多一個被人記下的理由——“阿澄的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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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我們每天在日復一日的生活裡睜眼醒來,面對沒什麼驚喜的一天,起的稍微晚一點早午飯就能差不多混在一起吃;

在地鐵通道里換乘那條重複一萬次的路閉著眼可能也不會走錯;

沒有幾件顏色鮮豔風格大膽的衣服;

外出永遠都是因為有事;

在意哪家外賣最好吃;

盤算著哪條上班的路最能節省時間。

然後,胃和雙腳替我們記得很多固定的習慣,卻沒辦法填補人生無聊的部分。

大概是因為這樣,我們的生活才需要有儀式感,等到晚年覆盤起人生來,才會覺得不虛此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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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這樣或那樣的一些“特別”,來構成難忘的瞬間,伴隨我們撐過生活中的苦難的時刻。

就像要安慰一個人,一定要用雙手握握他的雙手,或者擁抱,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傳遞溫度一樣。

“形式主義不怎麼棒,也比連過場都懶得走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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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們需要為自己的生活創造“儀式感”,一樣也在為別人或者渴望從別人那裡得到來自於儀式的幸福感。

最近看到黃磊的一個視頻,他反對把夫妻變成親人,認為父母、子女才是親人,而自己的老婆永遠都是情人,婚姻必須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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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我想起記得之前有一期《奇葩說》的議題是:婚禮真的有必要嗎?

那時的黃磊就在節目中提到:“如果有一個男人向我的女兒求婚,可是對方說不辦婚禮的話,那我就會跟我女兒說:不要嫁給他!因為他連那樣的儀式感都不給你,我認為這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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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黃磊這樣應該算是很有儀式感的人了,在意維繫夫妻之間關係的那份愛,在意女兒的婚禮,可能,這世界上萬千種儀式感,其實最後都是一句: "任時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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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人與人之間的儀式感不一定要多正式、多奢侈,也可以是簡簡單單一個擁抱,為彼此煮的一碗麵,甚至是簡單三個字“有我在”,這些都是一種儀式。

儀式感具體是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們喜歡以什麼方式,來表達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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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真的相愛的話,兩個人在一起時要記得多拍照,不要嫌麻煩,也不要覺得時間還有很多。

那些朝夕相處時的生活點滴,每一個瞬間都不算多餘,比如:精心製作的飯菜、情到濃時的纏綿、爭吵時哭花的臉、玩鬧時笑彎的眼,醜的美的都值得留念,誰叫人生稍縱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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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幸走到了最後,偶爾躺一起看看來時的路,更懂得這愛來得不容易。若無緣相伴前行,某個夜深人靜的夜晚想起時,回憶至少有家可歸。

我想我們之所以注重節日,注重儀式感,是因為,我們不希望,今天跟昨天是一樣的,早上跟晚上是一樣的,愛不愛人,被不被愛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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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村上春樹在《蘭格漢斯島》中也描繪了幾件能讓他感受到微小而確實幸福的事兒。

終於下狠心買了很貴卻喜歡很久的一條圍巾;

聽著勃拉姆斯的室內樂凝視秋日午後的陽光在白色紙糊拉窗上描繪樹葉的影子也那麼醉人;

將牧野由依的歌設置成專屬於某個人的來電鈴聲,偶爾在手機播放裡聽到就還會想起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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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擁有“儀式感”的最佳狀態,是不刻意追求,不汲汲於製造,不因之狂喜,也不因沒有它而抱怨日常的無聊。

它無分高下,無論好壞,每個人對它的定義都不盡相同,但最好的儀式感,一定不止於儀式。

因為我們從來不需要用它向庸常的生活宣戰,它存在的所有意義,原本就是讓我們愛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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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在意生活中哪些“儀式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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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圖片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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