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警方破獲一起盜竊文物案件

2018年6月13日下午,邙山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某工地負責人涉嫌非法盜竊文物,且數量較大。邙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成功在犯罪嫌疑人趙某家中將其控制。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趙某對其盜竊文物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據趙某交代,2014年下半年,趙某與他人合夥在老城區某工地承包了一項基建工程。9月下旬某天夜裡,工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地面塌陷,隨即通知當時的負責人趙某前往查看。趙某在基建工程下方發現一處古代墓葬,裡面有大量的陪葬物品,趙某頓時心生邪念欲據為己有。

隨後,趙某找藉口遣散工人,連夜將墓室內的文物取出運回家中,並將墓室重新掩埋。趙某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次日即安排工人照常開工。

2016年,趙某又將盜竊所得文物贈與朋友張某。事發後,張某將趙某贈與的66件(套)文物交還警方。

經鑑定,這些文物均屬漢代出土陶罐,其中有16件(套)屬國家三級文物。

洛陽警方破獲一起盜竊文物案件

(民警帶回被盜文物)

洛陽警方破獲一起盜竊文物案件

洛陽警方破獲一起盜竊文物案件

(追回的被盜文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趙某已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保護文物,人人有責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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