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四川省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日前,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瞭解到,省人社廳會同財政廳印發的《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川人社發〔2018〕33號),系按照人社部、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關於做好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8﹞13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北京等18省(區、市)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批覆》(人社廳函〔2018〕164號)等三個文件的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的。四川規定的調待範圍、標準和辦法等符合上述文件精神。下面就群眾關心的幾個問題做解讀如下:

今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範圍和時間是如何規定的?為什麼這樣安排?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範圍是,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調整的時間,從2018年1月1日起。

這樣的安排,是我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待遇確定機制決定的。按照現行制度,無論是企業,還是機關事業單位,都同樣實行與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個人繳費情況掛鉤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簡單的說,2018年退休人員退休時基本養老金以2017年職工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而2017年退休人員退休時基本養老金以2016年職工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在退休時已適當分享上年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按照這一原則,在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將範圍確定為上年底退休人員,避免當年退休人員既享受上年工資增長,又享受當年待遇調整的情況,以體現公平。這也是在歷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的一貫做法。

今年調整養老金的調整辦法是什麼?

2018年繼續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全省所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今年掛鉤調整辦法為,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在按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的基礎上,再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15年及以下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增加2.5元。對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7%。

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高齡退休人員按照“滿70不滿80歲、滿80不滿90歲、滿90歲以上”三個高齡段分別增加30元、60元、100元;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一類至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分別傾斜增加10、20、30、40、60、80元。

今年調待對艱邊傾斜是怎麼考慮的?

今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1號)只對調整艱苦邊遠地區在職人員津貼標準作了規定,明確“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同時兩部在有關調待文件中明確“機關事業傾斜調整標準不得高於企業”。這是國家首次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艱邊津貼調標與在職人員剝離,改按艱邊傾斜調整養老金。為更加體現制度“並軌”和公平,我省艱邊傾斜的對象、辦法、標準做到了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完全一致。按一類至六類地區分六檔,向高類區傾斜的辦法予以適當傾斜調整。

今年的調整辦法和2016年、2017年一樣嗎?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辦法的進度如何?

今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堅持了“並軌”原則,調整辦法與2016年和2017年基本相同,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基本統一的調待辦法,按定額、掛鉤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調整。定額調整具有普惠性,體現社會公平,所有退休人員都按一個標準增加;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政策,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調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這一調整辦法能夠適當調節退休人員收入差距,體現了二次分配更加註重公平的原則。從2016年和2017年實施效果看,我省的調待辦法社會接受度較高,反響良好。

今年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總體安排是什麼?退休人員何時能拿到增加的養老金?

今年3月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署了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此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財政廳認真測算分析,研究制定了調待方案,報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並省政府同意, 於7月19日正式印發了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通知。7月20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召開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視頻會議,部署調待工作,要求各市(州)儘快組織實施,確保7月底前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髮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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