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小曼:你既要自由,何必要婚姻

陸小曼:你既要自由,何必要婚姻

叔本華曾經說:藝術的真諦就是以一概千千萬。感情何嘗不是,古往今來的愛情故事,提供了各式各樣的樣本。其中的幸與不幸,都不是個案,都是千千萬萬愛情墳墓中的陪葬品。瞭解這一點,一個人就不在孤單,因為你所經歷的愛情,從古到今無數人都經歷過。比如今天我們要講的陸小曼這一種。

中華民國是一個很神奇的時代,才子佳人輩出,而且他們的圈子很小,要麼是朋友要麼是戀人。而詭譎多變的時代背景,也讓每個人的命運蒙上了悲劇的陰影。國破山河在,聚少離散多。

陸小曼是一位美女,這是確定無疑的,出生於1903年的她,因為從小就眉清目秀,家裡人都喚她做“小觀音”。他的父親是日本早稻田大學的高材生,也是日本明相伊藤博文的得意門生。母親出身官宦世家,文學功底深厚,精通工筆畫。在這樣的一個家庭,陸小曼很快就掌握了舞蹈、繪畫、鋼琴等才藝,還精通英、法兩國文字。當她18歲在社交圈亮相的時候,頓時驚豔四座,成為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等待著愛情的採摘。

沒想到第一個前來採摘的,是一位西點軍校艾森豪威爾的同學,當時剛回國任職於陸軍部的王賡。英姿颯爽才學兼備的他很快就征服陸小曼的父母,認識不到一個月就舉行了婚禮。誰曾聊到這位王賡,雖然學貫中西,卻完全不解風情,在男女感情上也提不起興趣,只顧著每天研究學問,根本不去理會陸小曼。在別人眼中這顆璀璨的夜明珠,在家裡卻備受冷落。這真是應了那句話:每一個你覺得高不可攀的女神背後,都有一個在床上碰都懶得碰她的男人。

忍受不了空虛寂寞冷的陸小曼重新投身到了社交圈,這個圈子是很有意思的,古今中外都有,就是所謂的上流社會舉辦的各種舞會和Party,這種社交活動其實沒有任何實質內容,就是讓人在紙醉金迷和夜夜笙歌中尋歡作樂。每次活動前,大家都盛裝打扮,聚會上都假模假樣各種八卦,女人搔首弄姿,男人色眼迷離。陸小曼卻從中得到了巨大的滿足,她喜歡被寵,喜歡被人矚目,也喜歡所有男人都圍在她旁邊,對她讚美,向她諂媚。

這樣的女子往往有一種獨特的魅力,因為所有人都喜歡都想佔為己有,而如果她獨獨喜歡一個人,就會給這個人帶來無限的滿足感。這也是感情的一種,其實說不上是否真心愛她,但是因為所有人都想得到她,自己得到後就會有一種凌駕於其它競爭者的快感。很多人追求明星,就往往是處於這樣的一種心理。

這個幸運兒叫徐志摩。按理說陸小曼和徐志摩完全不是一類人,陸小曼喜歡動,喜歡在翩翩起舞中頭暈目眩;徐志摩是詩人,喜歡靜,喜歡在康橋邊一別再別。但是兩個人一見鍾情,喜歡社交的陸小曼得到了詩人的心靈慰藉,喜歡寫詩的徐志摩得到了所有人都想得到的烈焰紅唇。

這種看起來毫不協調的愛情,其實從一開始就註定是一場悲劇。就如同現在很多人的愛情,根本不是同樣生活習性的兩個人,如飛蛾撲火一般地投入轟轟烈烈的感情,只會因為互相猜忌而生出間隙。為什麼會互生猜忌?因為生活習性不同。這是一個死循環,身在其中,方知得到又怕失去的痛苦。

不過陸小曼和徐志摩還是想挑戰一下,時年24歲的陸小曼費盡周折跟王賡離婚,跟36歲的徐志摩在北海公園舉行了婚禮,徐志摩的老師梁啟超作為證婚人送上了證婚詞,這段證婚詞一般人說不出來,梁啟超是這樣說的:

徐志摩,你這個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學問上面沒有成就,你這個人用情不專,以致離婚再娶,以後務必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徐志摩、陸小曼,你們都是離過婚又重新結婚的,都是過來人了,這全是由於用情不專,以後要痛自悔悟。希望你們不要再一次成為過來人,我作為你徐志摩的先生,假如你還認我作先生的話,又作為今天這場婚禮的證婚人,我送你們一句話:祝你們這次是最後一次結婚。

他們的婚姻,梁啟超看的最透。只是身在其中的戀人,卻看不清自己。

婚後兩人搬到上海居住,上海的奢靡生活讓陸小曼如魚得水,每天都留戀於鶯歌燕舞之中,徐志摩剛開始是幸福的,但漸漸地也疲憊不堪起來,這種感覺就如同一塊石頭想要留住一條追求快樂自由的魚。徐志摩很快就厭倦了,骨子裡的詩人秉性,不可能長久喜歡煙熏火燎的社交,從來沒聽說過那個詩人,喝著洋酒挽著小妞看著晃來晃去的大腿寫出詩句的,社交越豐富,內心越匱乏,這件事誰都對抗不了。

陸小曼也漸漸覺察到徐志摩開始對自己冷淡起來,而且徐志摩越是管她,她就越是叛逆。徐志摩受邀前往北大任教,陸小曼堅決拒絕同行,因為她喜歡上海的昏天昏地,她喜歡一群群浮浪子弟圍在自己身邊的快感。徐志摩只好頻繁搭乘飛機往返於北京和上海之間。終於兩個人的衝突達到了極致,徐志摩有一次回到上海,發現陸小曼跟一群朋友喝的東倒西歪。第二天陸小曼又找了一個朋友翁瑞午當著他的面吸鴉片,然後非常曖昧的按摩起來。徐志摩開始跟陸小曼爭吵,陸小曼拿起煙燈朝他砸來,砸得徐志摩眼鏡當時就碎了,心也跟著碎了。

徐志摩憤然離家,搭乘飛機趕回北京去參加林徽因在北京的一場演講,結果飛機在濟南遇到大霧撞在山上,機毀人亡。徐志摩被燒成焦炭,死狀慘烈。不知道徐志摩在臨死前是否會生出這樣的感嘆:我這一生最大的失敗,就是陷入了一段自己根本無法把握的感情。

聽到徐志摩死訊的陸小曼悲痛難當,很快就跟翁瑞午住在了一起,她的理由很坦蕩:我的所作所為,志摩都看見了,志摩會了解我,不會怪罪我。陸小曼跟翁瑞午生活在一起,依舊終日吸食鴉片,間或著收集整理徐志摩的文集。1965年4月3日陸小曼病逝於上海,享年63歲,她最大的願望就是跟徐志摩合葬,但最終未能如願。

後世對陸小曼的批判眾多,其實有些人,在我看來,就不應該結婚。像陸小曼,她追求的是自由,要的是至情至性,只要自己喜歡,別人怎麼看都與我無關,她其實不是一朵玫瑰,而是一朵罌粟。靠近的她的人,都不能駕馭她,任何的不知好歹地駕馭,都會遍體鱗傷病入膏肓。

跟這樣的女子相愛,會始終很緊張,因為她們太熱愛社交,又過於喜歡活在別人的讚美和掌聲裡,所以僅僅一個人,是不可能滿足她的。

世間多見男人對女人的傷害,陸小曼卻是相反的,她需要很多愛,每一份愛都要濃烈。卻不料到頭來,每一份都掉在地上,碎的如同徐志摩的鏡片。愛情濃烈,本來就是一個傳說,美好的愛情,一定是彼此為了對方修正自己,放棄自己的部分自有,然後接受愛情平淡的本質。

否則濃烈過後,必然是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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