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部署,自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每周开展一次统一行动。行动期间,吉林高速公安白城分局提升一级勤务,全警参战,严肃查处三驾三超、涉牌涉证、违法停车、倒车逆行等重点违法行为,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最重的处罚,净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7月15日统一行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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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统一行动中,分局共查处违法行为47起,其中处酒驾5起,涉牌涉证8起,倒车1起,违停10起,五类重点车违法7起,现曝光如下: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车型:小型轿车
车号:吉G9L123
驾驶人:邓立全
违法地点:双嫩高速202公里处到洮南费站
违法行为: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0.8mg/100ml
处罚: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车型:小型轿车
车号:吉GAZ133
驾驶人:王宇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828公里处白城东收费站
违法行为: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5.9mg/100ml
处罚: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车型:小型轿车
车号:吉GLN700
驾驶人:梁春来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828公里处白城东收费站
违法行为: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1mg/100ml
处罚: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车型:小型轿车
车号:吉GE5597
驾驶人:赵军伟
违法地点:白城绕城高速9公里处到陶家费站
违法行为: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9.2mg/100ml
处罚: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车型:小型轿车
车号:吉GG4921
驾驶人:王东洋
违法地点:白城绕城高速3公里处白城南收费站
违法行为: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1mg/100ml
处罚: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车型:小型普通客车
车号:吉GLY019
驾驶人:段春龙
违法地点:白城绕城高速3公里处
违法行为: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0元,拘留15日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车型:小型轿车
车号:蒙F86111
驾驶人:陈刚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886公里
违法行为: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3分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车型:小型轿车
车号:吉GUY423
驾驶人:陈良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834公里处
违法行为:实施上道路的行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12分
车型:小型轿车
车号:临时牌照
驾驶人:赵东波
处罚:罚款200元,记12分
车型:小型轿车
车号:无号牌
驾驶人:李茂森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安广收费站
驾驶人:胡彦军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车型:小型轿车
车号:吉GUE309
驾驶人:姜兴来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834公里处
违法行为:实施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12分
车型:小型轿车
车号:蒙FER248
驾驶人:白锁柱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白城北收费站
车型:小型轿车
车号:吉GD8987
驾驶人:王晨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
车型:轻型普通货车
车号:吉GSJ761
驾驶人:王威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大安收费站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
车型:小型越野客车
车号:吉AK8688
驾驶人:赵媛媛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883公里
违法行为: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车型:小型轿车
车号:蒙FQC555
驾驶人:王煜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848公里
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车号:黑F83692
驾驶人:吴仁琢
违法地点:白城绕城高速17公里
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车号:黑BJ4441
驾驶人:宋凯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车型:轻型普通货车
车号:吉A39UR6
驾驶人:刘庆贺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715公里处
车型:小型轿车
车号:冀F37077
驾驶人:李晓恒
车型:小型轿车
车号:黑A1JD09
驾驶人:宫建
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车号:辽P13639
驾驶人:胡立国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809公里处
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车号:黑K80626
驾驶人:王福建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车型:轻型普通货车
车号:吉J261S2
驾驶人:李宝所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883公里处
违法行为:实施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
违法地点:珲乌高速834公里处
违法行为:实施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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