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18类车驾管业务凭身份证明即办 申请材料“四个减免”

补换驾照等18类车驾管业务,市民拿身份证即可办理,8月10日前要落实到位;自9月1日起,省内异地考驾照不再需要居住证……昨日,市交警支队公布我市公安交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时间表,其中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多项交管业务落实时间确定,快来看看。

申请材料“四个减免”

免复印 原来需要提交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通过自动读取、高拍扫描或免费复印等方式留存。

免填表 原来需要申请人填写的纸质表格,由窗口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打印表格,申请人签字确认。群众“只签字,不填表”。

免拓印 原来需要申请人自行拓印车辆识别代号的,由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免费拓印。

免提交 各地要实现信息共享网络核验,逐步取消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交强险、报废回收证明、医院体检证明等纸质证明。

实施时间 除免提交服务措施,需要各地积极协商相关部门联网外,其他措施8月10日前落实到位

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须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对跨省(区)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在办理所在省任一城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实施时间 9月1日启动

简单业务一证即办

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补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等18类车驾管业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原来需要审核或收回的驾驶证、行驶证,通过内部信息核查,不再要求办事人提交。

实施时间 8月10日前落实到位

普通业务一窗通办

推行车驾管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积极与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协商,加快推进缴费支付电子化,服务窗口推广使用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做到受理、审核、缴费、发证“一次排队,一次办结”。

车辆登记通道式,推行受理、审核、查验、照相等通道式、流水化作业,群众只要按照标志和地面标线所指行进,只排一次队即可完成验车。

实施时间 8月31日前开展试点,10月31日前完成

个性服务自助快办

各地要在车辆管理所设置自助服务区,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配置自助服务设备,大力推行“机器换人”,减少排队等候。提供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信息变更、交通违法处理等服务,实现身份认证、受理审核、规费缴纳等全过程自助办理、窗口取件或邮寄送达。

积极推行在政务服务大厅、交警大(中)队、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检验机构、银行等地设立自助服务终端,方便群众就近办、自助办、随时办。

实施时间 除自助缴税机外,其他措施8月31日前落实到位

拓展网上服务覆盖面

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等提供网上服务,实现交管服务零距离。

拓展网上服务项目,实行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实现申请网上受理、信息后台审核、牌证邮寄送达。

实施时间 8月10日前落实到位

推进交通事故网上处理

轻微事故网上定损理赔,建立与人民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交通事故信息跨部门实时查询、实时反馈,推动车损事故在线受理、在线定责、在线协商、在线定损、在线理赔。

实施时间 9月1日启动

推行邮政代办服务

各地要会同邮政部门拟订邮政代办服务网点布局建设规划,建立警邮合作平台,推行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或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创新“警邮合作”服务模式,所有市、县、区和乡镇都要建立警邮交管服务站。

实施时间 8月31日前落实到位

推行跨省异地检验

在推行省内异地检验基础上,除大型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外,其他汽车实行跨省(区、市)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须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现全国范围“通检”。对6年内免检车辆,申请人可以跨省异地申领检验标志。

实施时间 9月1日启动

健全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

推行“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新模式,大力推动线上快速定责、线上快速定损理赔;同时在城市、县乡道路依托汽车综合维修企业或4S店建立河南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站,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河南省快处快赔系统”协助指导、推广、培训、车辆免费拆检、远程定损理赔、车驾管相关业务办理及保险服务等。

实施时间 9月1日全面启动推行

推进车检程序优化

推行网上车检服务,推动检验机构开通互联网、手机APP、语音电话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增设预约窗口通道,方便群众随到随检。实行网上申领免检标志,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无须往返车辆管理所,无须签注行驶证,实现网上申请,邮寄送达。

简化车检服务流程,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先远程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后抽查监督检验情况,提高检验效率,减少群众等候。

实施时间 8月31日前落实到位

便利车辆异地转籍登记

在公安部试点完成后,积极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迁出登记地的,申请人不再需要提取纸质档案;对办理车辆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无须再回迁出地验车,变“迁出、迁入地两次验车”为“迁入地一次验车”,减少办事人两地间往返。

实施时间 按照公安部部署启动推进

加强智慧监管建设

推广科技监管装备,执勤执法、交通事故处理、驾驶人考试、机动车查验等岗位民警、辅警全部配备使用执法执勤记录仪。驾驶人考试、审验应用人像识别或指纹认证等技术,配备身份证读取设备,严格考生身份认证。机动车查验应用智能查验终端,推广查验监管系统。

实施时间 7月31日前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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