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然中宣部出手,明星稅收好查片酬難壓

​​​由崔永元爆料引發的影視圈震動又有了餘震,這一次是中宣部牽頭出手。

6月27日,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電影局等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加強對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進依法納稅,促進影視業健康發展。

《通知》提出4點硬性規定:

一:每部電影、電視劇、網絡視聽節目全部演員、嘉賓的總片酬不得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

二:對影視明星參與綜藝娛樂節目、親子類節目、真人秀節目等進行調控,規範片酬合同管理,加大對偷逃稅行為的懲戒力度。

三:禁止視頻平臺、影視組織惡性競爭、哄抬價格購買播出影視節目,堅決糾正高價邀請明星、競逐明星的不良現象。

四:政府資金、免稅的公益基金等不得參與投資娛樂性、商業性強的影視劇和網絡視聽節目、助長過高片酬。

其實,在崔永元爆料之前,明星的日益嚴峻的片酬問題,早已引起過業界的廣泛討論,關於高片酬對影視劇創作的危害,在業界已是人盡皆知的事情。國家也不是第一次出臺政策干預和整治了。

2017年9月4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五部委日前聯合下發了《關於支持電視劇繁榮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分為十四條,其中第三條為:行業組織出臺電視劇成本配置比例指導意見;優化片酬分配機制;嚴禁播出機構以明星為唯一議價標準。

2017年9月22日,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電視製片委員會、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演員委員會、中國電視劇製作產業協會、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聯合發佈了《關於電視劇網絡劇製作成本比例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貫徹了《通知》的要求,做出了更加明確的指示。

《意見》規定,電視劇演員的片酬,不得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其他演員不低於總片酬30%。

縱然中宣部出手,明星稅收好查片酬難壓

​據報道,有的影視作品,總預算不過1億,而流量明星們就拿走了8000萬,被擠佔了大量經費的製作團隊,創作上“偷工減料”是註定的,“注水”也是在所難免的,此情此景,若指望它還是一部好作品,也只能藉助做夢了。

遏制明星片酬比例過高,當然不是安撫社會上瀰漫的仇富心理,而是為了保護影視創作規律,促進影視業的健康發展。

為貫徹相關機關的通知和意見精神,2018年4月4日,騰訊視頻、優酷、愛奇藝聯合發佈倡議,發出呼籲,其中第一條呼籲就是共同遏制不合理的高片酬現象;將演員的片酬比例控制在合理的成本範圍內;不明星唯一論。

縱然中宣部出手,明星稅收好查片酬難壓

​按理說,去年一系列影視業規範政策的出臺,體現了從上層到民間,從國家到企業,對明星天價片酬的危害都心知肚明,在行動上,也都紛紛出力整治和規範了,其效果不說立竿見影,至少也能起點作用吧。

但是,這次中宣部牽頭印發的《通知》,其關於演員片酬比例的要求,可以說是重申了去年《意見》的規定。一個問題反覆被重申,往往是執行不力使然,監管不力使然,問題仍舊得不到解決使然。

那麼漏洞和癥結在哪?

中宣部的《通知》,不同於去年的《意見》,除了整治“天價片酬”的這一問題外,還對“陰陽合同”、“偷稅漏稅”吹起了整治的號角,這是在國家機關出臺的影視業政策中,首次針對“陰陽合同”的影視業毒瘤開刀,其目的除了維護影視業的健康發展,還在於懲治違法亂紀行為,維護國家稅法秩序,維護國家法律的威嚴。

可以說,“天價片酬”屢禁不止,其癥結就在“陰陽合同”。像崔永元爆料的,范冰冰參演三天拿片酬2000萬,那是看得見的,這是陽合同。背後偷偷給6000萬,這是神不知鬼不覺的地下交易,謂為陰合同。這些都有待於相關部門調查核實。

縱然中宣部出手,明星稅收好查片酬難壓

​對監管部門來說,明面上的不法行為,管得著;暗地裡勾當,就有力使不上了。這似乎解釋了,即使法律白紙黑字明令禁止,“天價片酬”仍舊屢禁不止的根源何在。

中宣部這次發佈的通知,顯然將“陰陽合同”、偷稅漏稅與明星高片酬掛靠在了一起,甚至認為前者是導致後者產生的重要原因。

縱然中宣部出手,明星稅收好查片酬難壓

​但事實上,明星片酬是市場調節的產物,而稅收政策是國家對於收入的宏觀調控。只要加強監管和稅務審計,明星“陰陽合同”和偷稅漏稅的問題都容易解決,但是高額片酬卻很難控制。

明星片酬由市場決定,與供求關係密切相關。“電視劇演員的片酬,不得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是一種理想狀態,只能靠行業自律,國家只能做一種引導。

有關部門對於明星高片酬所能做的,只有嚴防“陰陽合同”,督促明星依法納稅。

The End

出品 | 北京獨舌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監 制 | 李星文

主 編 | 楊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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