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信證券:第七批風光項目補貼和前六批補貼資金將在數周內到位

近日,由國信證券發佈的《電氣設備及新能源週報》中提到:

“第七批風光項目補貼和前六批補貼資金均將在數週內到位,未來無需擔心前七批補貼資金,運營商現金流將大幅改善。”

自2006 年《可再生能源法》實施後,我國逐步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資金支持和費用分攤機制,有效促進了可再生能源發電市場的規模化發展。

2006年至2011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工作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電價補貼和配額交易方案,電網企業將根據此方案支付給相關發電企業附加電價。

2012年,為規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2]102號),明確了由財政部負責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發放,將資金列入國庫基金管理,並對項目審核確認、資金撥付和清算工作做了明確規定。國家能源局配套制定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項目審核確認管理暫行辦法》(國能新能[2012]78號)予以支持,並負責組織開展申請補助項目的審核確認工作。

據財政部統計,截至2017年底我國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總額為1000多億元,其中光伏補貼缺口占到近一半份額,約496億元。

6月15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了《關於公佈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第七批)的通知》,已經引發了行業的猜測。本次《通知》的下發被認為是對可再生能源產業進行的政策補貼扶持,特別是531新政後的光伏產業,國家在用實際行動支持中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

531新政發佈後不久,國家能源局在與中國光伏協會代表座談會上就表示,將落實一系列措施,支持光伏產業發展,將盡快採取包括配合財政部抓緊發佈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補貼目錄,加大電力體制改革力度,切實推動分佈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等六項措施。

如果第七批風光項目補貼和前六批補貼資金真能在數週內到位,新能源行業運營商經營現金流將大幅改善,有望進一步提升運營商的開工能力,帶動裝機需求增長。

來源|國信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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