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未經法院審判還不是罪犯,嫌疑人與被關押在看守所的罪犯在對待上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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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的區別是能不能會見家屬。



嫌疑人未經審判,還沒有被定義為罪犯,仍處於偵查和審理階段,為防止串供、銷燬證據等情況的出現,一般不允許家屬會見,除非經縣以上公安局長簽字才可以。但是可以要求會見律師。

被關押在看守所的罪犯,一般是經過審判宣告有罪,剩餘刑期不超過三個月,由看守所代為執行。由於已經宣判,偵查審理結束,家屬可以每月探視一次。

其他方面都一樣了,都是通鋪,不像監獄那樣有房間。不過,罪犯和嫌疑人心理上會不同的,這是題外話了。


銘城教育


您好,新年好。

深圳陳群律師謝謝您邀請,併為您解答。

犯罪嫌疑人、罪犯,是兩類法律地位完全不同的的。

一、他們所處的訴訟階段不同

犯罪嫌疑人尚在刑事訴訟過程中;

罪犯的刑事訴訟程序已經結束;

二、他們的法律地位不同

犯罪嫌疑人只有犯罪嫌疑,沒有定罪;

罪犯已經定罪、量刑;

三、他們在看守所的待遇不同

犯罪嫌疑人是未決犯,只有辯護律師可以會見;

罪犯是已決犯,可按看守所規定會見親人。通常,只有輕罪、餘刑在一年以內的罪犯才會繼續關在看守所,重罪、長刑的都要送到監獄;


陳群律師


其實是沒有任何的區別對待的。都是在同一個區域統一管理。就和我們在電視上看到的沒有什麼區別。在早幾年的時候在看守所會留一批刑期比較短的犯人就在看守所服刑。在早幾年的時候我們南方的看守所的很多伙食都是自產的。都是自己種菜自己養豬還有需要做手工勞動這些都是需要人去做的。現在的話只要判決書下來刑期超過3個月的都是需要送到監獄的


天九九吖


  1. 罪犯是指法院生效判決定罪量刑的人,嫌疑人是指公訴前涉嫌犯罪的人。

  2. 犯罪嫌疑人未經偵查機關同意,親屬不能在看守所會見,罪犯可以在看守所同親屬會見。

  3. 罪犯可以同親屬通信,犯罪嫌疑人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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