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访调对接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2018年6月25日,宁某某委托其妻子岳某某到信访督办局反映其在煤矿井下工作不慎导致受伤,与矿方发生工伤赔偿纠纷问题。

红寺堡区信访督办局接待室工作人员首先安抚群众情绪。

了解到宁某某及家属不愿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认为是陕西某建筑工程管理公司故意刁难。

按照《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告知信访群众应当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征得信访人同意的情况下,及时与红寺堡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

红寺堡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此案后,及时介入调解,最终在红寺堡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信访督办局等多方努力下,经过多次调解处理,双方最终在2018年7月11日达成协议。由杨某某一次性支付宁某某工伤赔偿金38万元整。由山东某集团公司宁夏子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赔偿2.5万元,共计40.5万元。

该信访事项的圆满解决,为人民调解服务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解决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为今后开展访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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