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爲什麼不限槍?

曹琳琳


首先要問美國為啥要限槍?

想要去減少槍支的謀殺數?在美國全境,槍支每年的謀殺人數有大約1萬左右,其中80~90%與毒品,以及黑幫活動有關,有這個閒心去立法管好人,為啥不去好好的清理一下黑幫?主要原因還是做不到啊,謀殺之都芝加哥,有著全美幾乎最嚴苛的槍法,可是槍支謀殺依然居高不下,而佐治亞kenesaw ,法律要求每戶必須有槍,大家相安無事,上次謀殺還是許多年前的事,雖說人口數量不成比例,但是可以說合法槍支的數量與槍支暴力沒有啥太大關係。

而在美國每年有大約50到200萬的美國人曾經被槍支拯救過性命,由於這些情況大多並沒有真的開槍,所以沒有辦法的到一個準確的數據,只能抽樣取得。並且由於知道每人都可能有槍,歹徒不敢犯案的情況也無法測算。

然後我就說說我所經歷的吧。相對來說比起意大利的小偷,英國的搶手機的小毛賊,美國我是沒有見過這些人。雖然說身處藍州,但是還是給平民頒發隱蔽持槍證的。所以人人都可能有槍,自然的也沒有什麼人敢於在太歲頭上動土。而每次去靶場,大家都常常會像敬酒一樣叫大家來體驗自己的槍,分享快樂,反倒是最和善的一群人。

以上是我的回答,歡迎大家留言討論。我是輕兵器愛好者,熱愛輕武器與戰術文化,期待與你一起走進狂野的輕武器世界!


輕兵器愛好者


謝謝邀請!看看美國是世界上犯罪率最高的國家,醺酒、搶劫、強姦、吸毒、槍殺等等,並且連總統也不靠譜,流氓不像流氓,強盜不像強盜,反正就是一個壞人。其實是中國人用自己的道德標準去衡量美國的社會!

歐洲最早一批移民到美國的是德國的新教徒和英國的清教徒,中世紀的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將新教和清教徒從天主教中分離出來,他們不需要通過神父在教堂裡向上帝禱告,自己直接在家裡拿一本聖經就能與上帝溝通了。天主教認為這些新教徒和清教徒大逆不道,處處迫害他們。其實這些新教徒和清教徒本身就不是循規蹈矩的人,按照中國人的說法就是梁山好漢,這些梁山好漢被逼無奈,就冒險偷渡到美洲,成為第一批到達美國的歐洲移民。

到達美國的歐洲移民開始新的生活,由於早期的美國比較荒涼,除了印第安人,就是大量的野牛和狼群,為了生存歐洲移民必須擁有槍支。再加上當時開拓美國時,社會並沒有形成有效的國家公權力來維護社會秩序,移民們與印第安人的衝突大都用武力方式自行解決,暴力衝突和私刑是家常便飯,所以普通的移民只能靠自己的手中槍支在叢林中生存下來。

在美國獨立前,許多州的政府要求公民攜帶槍支自保。弗吉尼亞州、馬薩諸塞州、紐約州的政府用法律形式強制要求民眾攜帶武器出門。有的州規定成年男子必須擁有槍支,沒有槍支的公民還會被處於罰款。美國獨立戰爭勝利,1791年頒佈的憲法第二修正案肯定美國人民擁有和攜帶槍支的權力,就是為了保障美國人民在歷史上形成的擁有自己手中的武器自我保衛的權力。

現在美國人對持槍的支持者和反對者平份秋色,儘管有些州犯罪率比較低,但是已經習慣了擁有槍支公民不願放棄槍支,那些住在比較偏僻的地區的人,以及喜歡打獵、騎馬、釣魚野外生活的人,他們認為擁有槍支是上帝給他們的一種天賦權利,是不應該被剝奪的。

但是,美國現在擁有2.35億支私人槍支,幾乎人均一支,每年發生槍擊案100萬起。近年來美國的校園槍擊案,上個世紀的肯尼迪總統、馬丁.路德金等遭槍殺,里根總統遭槍傷。儘管公民持槍危害慘重,代價高昂,但美國人仍堅信200多年前建國的理念而不放棄公民可以合法持槍,政府只能加強對槍支的管理而無法禁槍。


張律明


首先我們應該非常清楚的知道,槍,是由企業生產出來的,企業生產出這些槍支是為了賺錢的,所以經濟利益是美國槍支氾濫的其主要根本原因。而這些企業的背後,是企業的老闆,而老闆的背後是各個大財團,只要我們清楚的知道了,這些槍支的生產的背後是大財團,那麼我們就會非常的清楚,美國各政黨和各政府,都是靠著各個大財團所支持起來的,所以美國是不可能控槍的。

我們都知道,美國每年都會出現反對槍支氾濫的示威遊行,對於槍支的泛濫,在美國人的心目之中也有許多人已經是深惡痛絕。每年美國都會因為槍支的泛濫而被槍擊死亡的人數達到2-3萬人之眾,而這麼多的人,我們報道的和聽到的卻很少。為什麼?因為這些都是民間的一些濫殺事件實在是太多了,而沒有價值能夠成為新聞。而真正的成為新聞的只是些警察殺黑人以及校園槍擊等案件,才被忙每個媒體,所以我們所聽到的搶劫案件的新聞卻很少。而事實上美國的強姦案件的發生率卻非常的高,發生的事件非常的多,而只是沒有能夠,也沒有必要那麼的報道而已。

美國不控槍這是因為美國的財團的力量強大,根本就無法撼動。所以即使普通老百姓就是團結起來,聯合抗議政府,也是無法撼動美國的槍支氾濫的運動的。因為美國的槍支氾濫的製造者是美國的步槍協會,而美國的步槍協會可以操控著美國的政治政要,國會要員,以及國家總統,所以任何一個美國總統競選的時候,都倡導著要控槍,而最終都沒有能夠控槍的原因就在於此。所以美國是永遠不可能控槍的,美國的槍支氾濫,還將繼續下去,永遠也改變不了。


幸福地帶2


這個就要從美國的歷史說起了,想必頭條的朋友們在校學習歷史的時候都學習過《萊剋星頓的槍聲》這段著名的美國曆史,萊剋星頓的農民用自己的私人槍支創造了美國,同時被稱為美國建國文書的《獨立宣言》推出,裡面開篇前言明確寫到-“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讓與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存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們才在他們中間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當權利,則是經被統治者同意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對這些目標的實現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動用武力予以更換或廢除,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可見民眾擁有槍支是美國人民的基本權利,也是美國強大的根本原因。所以即使是美國總統也不敢背上違背《獨立宣言》的黑鍋。所以只要“萊剋星頓的槍聲”還出現在美國的歷史課本中,美國就不可能禁槍。。


社科院主任


如果您瞭解美國民兵在獨立戰爭中的貢獻,您也會支持民間持槍!

美國是由一群來自歐洲、不堪忍受王權統治的“叛國者”建立。1876年,面對英王的重重盤剝,麻薩諸塞波士頓的民眾忍無可忍,率先奮起反擊了,史稱“波士頓傾茶事件”。但民眾又如何抵擋“蝦子兵”的槍炮?(英軍著大紅軍裝,似熟蝦一般。)

以大陸議會的成立、傑斐遜起草的《獨立宣言》為標誌,華盛頓受命領導大陸軍抗擊英軍。可是彼時的大陸軍慘啊!要人沒人,要槍沒槍,連個口糧、軍裝都沒有。當大陸軍趕往波士頓,面對的是幾倍於己的英軍。是當地民兵聽從了華盛頓的統一指揮,日夜挖戰壕,衝殺永在前,方才獲得首勝。

當英軍一萬八千精兵,攜重炮利劍殺上美麗堅的土地,華盛頓那不足萬人的雜牌軍被一路追殺逃過海灣,又是各州民兵自帶乾糧武器前來支援,包括華盛頓司令那嬌小的太太也帶來了家丁參戰。

八年艱苦的抗戰,華盛頓司令從一個身高一米八八的壯漢,勞累成一個頭發花白、雙眼老花的老頭子。哪一次遇險,不是周邊民兵自發救險?!哪一次戰役,不是周邊民兵主動上陣?!

1787制憲會議上,堅定的聯邦黨人為了建立美國,不得不做出了很多重大妥協,包括美國人最為重視的人權法案,方才通過了憲法。當然,隨後兩年正式增加了十條修正案,人權法案才正式成為美國憲法的一部分。其中第二修正案,就是確保了美國民間持槍的合法性。確保瞭如果美國政府做惡,美國民眾有權推翻美國政府!

如今,美國槍擊案頻發,希望禁槍的呼聲日盛,但全面禁槍幾無可能!如果能夠適當的控制,防止槍支氾濫,也算是大功一件啊!


猴思猴想


有人回覆說槍不會殺人,人才會殺人,所以不必禁槍之類的回覆,當然這是正確無誤的,一個機械怎麼可能自動去殺人。美國的法律也指出,持槍能保證個人的人身安全,因為大家都有槍,所以誰也不敢主動的去傷害對方。但是,我個人認為,所有的人包括美國政府在理解持槍的問題上,忽略了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那就是持槍殺人和持其他武器殺人在難易程度的區別!槍械不會殺人,可是,用槍械殺人實在是比用刀具殺人簡單多了。我覺得這才是需要禁槍的關鍵原因!人需要殺一個人的時候,往往是處於激動,理智不受控制的前提下進行的,對於大多數未經過訓練的人來說,拿一把刀去捅死一個活生生的人,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很多人給他一把刀,他也未必敢去砍人。但是如果是槍械,那情況就完全不同了。畢竟克服槍械殺人的恐懼難度,要遠遠低於刀具的難度。槍械殺人的犯罪事件中,大多數罪犯彙總出的結論是,用槍械殺人更像是一種遊戲,而不是真的在殺人。所以這才是需要禁槍的真正理由。就拿我們的祖國來說,禁槍社會的安定性遠高於不禁槍的國家。不要用數據和我說話,在這裡數據反而是最沒有說服力的,因為,單一比較犯罪率,而忽視犯罪時間成本,這個數據就沒有意義了。在國外,晚上8點以後,基本上大家都是不出門的,就是因為出門相對比較危險。而在中國任何一個城市,半夜兩點出門一般情況下不會有啥太大問題吧?所以在不同的可犯罪時長下體現的最終犯罪數量沒有參考性。何況即便如此,中國的犯罪數量仍然遠低於可持槍國家的總數量。


是因為很多的事情


美國,不限制私人擁有槍支,個人認為,一方面是西方思崇尚,除了上帝人人平等,天賦人權,而且又是真正做到每個法定個體思想認識的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民眾及政體意識,及法律的不可動搖性,美國民群持槍的歷史很久了,民眾持槍可以有效的震懾獨裁統治者的出現,和保護自己私有財產的穩定性,當然這種槍支的民間擁有會造成很大的負面災難,但是,美國,百姓擁有自己判斷問題兩面性取其有利性的,最終,權力,因此絕大多數美國民眾認為擁有槍支是個人權及保護自己的最好工具,因美國政府也不能輕易改變憲法而去剝奪,美國,百姓擁有槍支的權力,雖然每年槍擊死亡率很大,也才所不惜。


哈灬哈66096005


不是美國政府不想限槍,只是限槍的呼聲不夠強大,美國人擁有槍支由來也久,各種民間槍支協會和槍支愛好者遍佈千家萬戶,政府對槍支管控政策必須得到絕大多數美國人認可,否則難以通過,槍擊案在美國時有發生,但也很難改變民眾擁有槍支的合法權利,再者說槍擊事件也不象某些新聞那樣危言聳聽,持槍傷人者多半是患有精神疾病和移民後裔,擁有槍支是美國人自由的一部分,美國人講究人的權利神聖不可侵犯,所以說在美國想禁槍比登天還難。


玉清


這個問題很簡單。美國是一個強調自由的國家,美國不限制槍支自由是因為他們覺得政府有槍,美國人民沒槍,這就是不自由,人民不能和政府站在一個自由線上,人民沒有槍就不能對抗政府的胡亂行為,美國憲法也規定人民有暴力推翻暴政的權利,禁槍了美國人民怎麼暴力推翻?

其次,美國人不認為槍是罪惡的源泉,人們既能用槍支犯罪,人們也能運用槍支制止犯罪保護自己,美國人們認為即使政府禁槍,犯罪人員也能運用各種手段拿到槍支,而美國人民沒槍更難保護自己,據統計,每年因槍支所被殺害的無辜人員達1萬人左右,但每年因槍支保護所幸存的生命多達50多萬人,相比死去的,槍支保護了更多的人免受傷害。

第三,美國人有不禁槍的歷史,正是不禁槍的原因,才使美國人民拿起槍來抵抗英國殖民者,才贏得了獨立戰爭的勝利,美國才得以獨立,美國人對不禁槍有特殊的情懷。

最後,不禁槍也是有美國國情存在的,美國基本都是每個家庭一個單獨的小樓,美國的犯罪率很高,擁有槍支可以更好的保護自己,在自己受到侵害時,可以第一時間拿起武器進行反抗。

綜上所述,槍支在美國是很有用處的,它的利遠大於它的害,其實我覺得槍支本身並沒有任何好處或害處,利害只存在於使用它的人,即使禁槍,想犯罪的人也會使用刀具,沒有刀具也會使用鐵棒、標槍等等,運用法律、教育去教化,利用發展去使每個人都得到好處才是降低犯罪的根源,如果發展不均衡、報酬不均等,犯罪就會永無止歇,無論你禁不禁槍都是一樣的。


小金牛牛1


為了你這個問題我還科普一下知識。

世界上只有三個國家的憲法允許人民有合法擁有武器(槍支)的權利,美國是其中之一。

先談談美國憲法中的權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到之後的第二修正案,合法擁有武器的權利 Right to bear arms: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美國是聯邦制國家,為了防止人民、個別州人民、或少數群體的自由受到暴政的迫害,保障她的人民合法擁有武器的權利不能被侵犯。

所以,這就是多數美國人心中不可侵犯的權利。

現在說回控槍,控槍和禁槍不同,美國群眾多數是支持控槍的。別以為槍支在美國就能隨意購買到,至少遊客就不能隨意購買。多數州都有嚴格的背景審查制度,有嚴重犯罪前科、精神病患者就不能購買。而且對強大火力的武器、自動武器就有禁制,對攜帶武器的情況、地點也有嚴格的規定。

還有一點,如何回收已擁有的槍械、如何規定哪個人才能保留槍械也是很困難的,你如何說服一個人繳回槍械、而允許另一個人保留槍械,標準和答案是什麼?而不願服從的人你要如何處理?現在能做的只能是更嚴格的槍械管理制度。

一位美國友人就對我說過:如果他們(政府)要拿走我的槍,那我就拿著我的槍站在門口等他們。所以你說呢?能有那麼多警察叔叔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