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所学校违规补课被责令整改

进入暑假以来,省教育厅7月9日下发了《关于严禁中小学校暑期违规补课的紧急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及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7月10日,省教育厅派出4个督查组分赴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暑期违规补课专项整治首轮督查。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紧急部署,相继成立了明查暗访组,加大对暑期违规补课行为的督查力度。

昨日,记者获悉,省教育厅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校园以及走访部分家长、学生及学校周边群众等方式,共督查了33个县(市、区)的71所中小学校,发现部分学校重视不够,对省教育厅“严禁中小学校暑期违规补课”等有关政策规定置若罔闻,依然存在组织高中年级学生补课、组织初三年级学生补课、向补课学生违规收费、个别教师甚至私自组织有偿补课等行为。

违规补课的学校有:南昌高新区艾溪湖中学、修水县琴海学校、南城县第一中学、南康中学、都昌县第三中学、广丰中学、鹰潭市第三中学、永丰中学、泰和中学、上栗县湖塘小学等。省教育厅督查组现场向上述违规补课的学校和地方下达整改通知单,责令其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立即停止违规补课行为,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上报整改处理情况。

记者了解到,除了即将进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在确保坚持自愿和不收费的原则下,可在暑期适当安排教学外,全省中小学校(含民办中小学)一律不得在暑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一律不得利用暑期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他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

同时,《通知》要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0所违规补课的学校

南昌高新区艾溪湖中学

修水县琴海学校

南城县第一中学

南康中学

都昌县第三中学

广丰中学

鹰潭市第三中学

永丰中学

泰和中学

上栗县湖塘小学

(全媒体记者 聂俊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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