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姜紀付、姜長華、姜繼龍

日前,玄武區院依法以詐騙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姜紀付、姜長華、姜繼龍。

2017年1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姜紀付夥同姜長華、姜繼龍經預謀後,以買賣藥材名義進行詐騙,後三犯罪嫌疑人前往安徽省毫州市藥材市場以人民幣三元左右每個的價格購買貓胎盤、狗鞭、黃鼠狼尾巴,於2017年11月6日開車至南京,在本市玄武區太平橋南被害人趙某處,分別冒充藥材販賣的買家、賣家,假裝收售貓胎盤、狗鞭、黃鼠狼尾巴等獲取中間利潤,騙得被害人人民幣200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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