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戴雁敏、史思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提起公诉

日前,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戴雁敏、史思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提起公诉。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间,被告人史思华明知是假冒苏菲、七度空间注册商标的卫生巾而向戴雁敏大量出售,累计销售金额人民币31万余元。被告人戴雁敏明知上述卫生巾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通过网络平台向消费者出售,累计销售金额人民币4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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