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醉駕、超員,洛陽這5名黨員幹部被開除黨籍

近日

洛陽市伊川縣紀委公開曝光了

5起黨員幹部危險駕駛典型案例

並分別給予當事人

開除黨籍處分

曝光!醉駕、超員,洛陽這5名黨員幹部被開除黨籍

伊川縣彭婆鎮楊門村原黨支部書記楊漢偉危險駕駛案

2016年12月14日21時30分許,楊漢偉酒後駕駛套牌號為豫J7Q789的黑色奧迪牌小型越野車,沿洛龍區王城大道由北向南行至古城路口時,被值勤民警查獲。經鑑定,楊漢偉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01.9mg/100ml。2017年9月28日,洛龍區人民法院判決楊漢偉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2018年5月20日,楊漢偉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伊川縣白沙鎮孟村黨員張敬濤危險駕駛案

2017年9月6日17時許,張敬濤無證駕駛超員的豫CA7230號中型專用校車,從伊川縣白沙鎮孟村中心幼兒園出發送該園學生,行駛至伊川縣常付線白沙段,發現警察檢查車輛,張敬濤棄車逃離現場。經查,該車核載14人,實載25人,超員10人以上。2017年11月10日,伊川縣人民法院判決張敬濤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2017年12月23日,張敬濤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伊川縣水寨鎮上天院村黨員韓社偉危險駕駛案

2017年3月30日22時8分許,韓社偉醉酒後駕駛豫CQY855號小型轎車,沿伊川縣豫港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可可居路口時,撞在路南側綠化帶上。經鑑定,韓社偉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88.2mg/100ml。韓社偉在發案現場拒不配合出警人員工作,推搡辱罵民警,伊川縣公安局以阻礙執行職務對其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元。2017年8月1日,伊川縣人民法院判決韓社偉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兩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2017年12月24日,韓社偉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伊川縣城關街道辦西場社區鍾遂社危險駕駛案

2017年2月7日21時20分許,鍾遂社醉酒後駕駛豫CRS368號小型麵包車,沿伊川縣城文化路由南向北行駛至商都路交叉口時,與騎二輪電動車等待信號燈的苗某(女)相撞,致苗某受傷。經鑑定,鍾遂社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04.5mg/100ml。2017年7月19日,伊川縣人民法院判決鍾遂社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2017年8月16日,鍾遂社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伊川縣水寨鎮姬磨村黨員張治偉危險駕駛案

2014年4月9日18時30分許,張治偉醉酒後駕駛豫CGV998號灰色五菱麵包車,沿伊川縣人民大街由西向東行駛至麥樂迪KTV門口停車打電話時,被值勤民警查獲。經鑑定,張治偉血液中乙醇含量為93.0mg/100ml。2014年8月7日,伊川縣人民法院判決張治偉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2017年12月13日,張治偉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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