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出台《實施意見》加快產業園區改革和創新發展

近日,榆林市委、市政府出臺《關於加快產業園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旨在加快推進產業園區向質量特色、市場主導、服務為主轉變,將產業園區建設成為全市人才窪地、技術高地、項目孵化地、改革試驗地和生產要素聚集地。《實施意見》作為市委、市政府十大戰略問題研究物化成果,研究醞釀出檯曆經近1年的時間,是全省首個地級市產業園區改革創新發展意見。

《實施意見》指出,優化園區形態佈局,以國家級、省級園區為主體,合併、託管區位相鄰、產業相近的園區,1個縣(市、區)集中力量打造1個園區,此次共涉及16個園區的整合,合併管委會11個,調整3個園區名稱、10個園區功能定位,園區數量由“十三五”規劃確定的44個減少到23個。組織編制全市產業園區總體發展規劃,原則上每個園區只規劃發展2—3個主導產業。推進園區設立升級,對土地資源利用效率低、環保不達標、發展長期滯後的園區,實行退出和淘汰機制。

《實施意見》明確,按照權責一致、能放則放的原則,依法有序下放經濟管理權限,實現“辦事不出園”。開展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實行“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和“雙軌運行”的機制,管委會主任以下全部實行聘用制;推進市場化運營改革,吸收民間資本,形成混合所有制公司,鼓勵有條件的園區探索建設、招商、運營、管理和園區服務的市場化模式。要加快園區產業優化升級,優先發展新興產業,逐步壓縮、淘汰低端產業,推進產業邁向中高端,形成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產業集群。

《實施意見》要求,鼓勵園區設立綜合服務平臺,加快實現“一枚公章管審批、一支隊伍管執法、一個平臺管信用、一張網絡管服務”。實施“人才強區”戰略,發展特需的高層次管理人才和專業人才,實行特崗特薪、特職特聘,對園區優秀幹部在市域內優先提拔使用。

《實施意見》指出,支持園區加快發展,園區年度建設用地指標由所在縣(市、區)單列,改革完善工業用地供應方式,盤活園區存量土地。同時要完善考核制度,2018年按照已下達原園區的任務合併考核,考核結果與所在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園區管委會領導班子掛鉤,與幹部使用、績效工資掛鉤。

《實施意見》對改革制定了時間表,要求今年完成產業園區整合優化,開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實現“辦事不出園”;到2020年,園區成為全市新一輪加快發展的主要載體和重要平臺。來源:榆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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