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剛到退休年齡,只領了一個月的養老保險人就去世了該怎麼辦?

暮然了晴


人有生老病死,很多東西都無法控制,無憂精英菌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挺無奈的,只能為當事人深表遺憾。不過,在精英菌看來社保也不是白交的,還是有一定的用處的。

1、企業繳費部分,人不在就沒了

作為企業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要分成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兩個部分。單位繳費佔據社保基數的20%,直接會被社會統籌。當退休後,單位繳費部分以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府給予的補貼是可以每月領取的,具體多少,會跟當地工資水平和繳費年限等參數相關,會按基礎養老金髮放,唯一前提條件就是你必須活著。因此,想獲得更多的養老金就要活得越久越好。人不在世上了,這一部分的津貼就沒有了,哪怕只是退休後才領了一個月。

2、養老保險個人部分,是可以繼承的

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而人社部《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亦明確了“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餘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作為繼承人,可以繼承養老保險個人帳號裡的全部餘額以及產生的利息,當然若有一部分領取了的,應減除領取了的金額。

3、喪葬費以及死亡撫卹金,可以領取

老有所養,老有所依。退休人員去世後,還會發放喪葬費以及死亡撫卹金,但這一部分費用各地不一,要如何領取需要自行諮詢當地相關部門。

4、遺屬待遇可以申請

若退休人員去世後,如果家裡沒有勞動力亦無其他收入來源的,可以申請遺屬待遇,會有一定的社保補助,具體標準請諮詢當地相關部門。

當然,若還有其他疑問,無憂精英菌建議您亦可以直接致電當地人社部門進行詳細諮詢。

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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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憂精英網


這是命運問題,社保是活得越久賺的越多。只領了一個月養老保險,還9成9新,人就沒了,就是運氣問題。但社保不會白繳,個人賬戶上的金額可以繼承。

退休後,領取養老金,在個人賬戶上分成兩個部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來自於統籌基金,具體多少和你們當地工資水平、繳費年限等參數有關。這部分簡單地說,就是單位繳費部分,還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政府補貼部分,這些是不能繼承的。這些錢要繼續用於其他長壽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支付,這體現出了社會保險的“社會互濟”原則。

個人養老金,就是個人賬戶積累的部分,在退休之後逐月領取。《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而人社部《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也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餘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若是隻領了一個月就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餘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退休人員死亡之後,還有喪葬費以及死亡撫卹金,這部分不管是領一個月還是領500個月,都是有的,反正只能領一次。具體金額因地而異。

如果無勞動能力家屬沒有其他收入來源,可以做遺屬待遇申請,每月也有幾百元元的社保補助。具體補貼也是各地不同,與當地最低收入有關。

所以,作為主要支撐養老及醫療兩方面基本保障的社保,還是值得持續繳下去的,為了自己,也為了家庭。


波士財經


如果剛到退休年齡,只領了一個月的養老保險,人就去世了怎麼辦?是不是保險白交了?

這個要分兩個方面看,企業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分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單位繳費被統籌了,個人繳費的部分不會白交,能夠繼承。

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一般是社保基數的20%左右,直接進入統籌賬戶;個人繳納社保基數的8%,進入個人的賬戶。

當年退休後,領取養老金,分成兩個部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來自於統籌基金,具體多少和你們當地工資水平、繳費年限等參數有關。個人養老金,就是個人賬戶積累的部分,分N個月領取。

若是隻領了一個月就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餘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而人社部《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也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餘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如果您是職工,參加單位的社保,則您的繼承人可以繼承您的個人賬戶部分,和利息;如果您是個人戶,參加了養老保險,就可以讓繼承人拿走之前交的全部養老保險費。

具體政策,強烈建議您諮詢當地人社部門,得到更權威的答案。


財富精算師


首先,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養老保險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而人社部《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也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餘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可繼承個人賬戶養老金

企業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分為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一般是社保基數的20%左右,直接進入統籌賬戶;個人繳納社保基數的8%,進入個人的賬戶。

當退休後,領取養老金,也是分成兩個部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來自於統籌基金,具體多少和當地工資水平、繳費年限等參數有關。個人養老金,就是個人賬戶積累的部分,分N個月領取。若是隻領了一個月就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餘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如果是職工,參加單位的社保,則繼承人可以繼承改職工個人賬戶部分和利息;如果是個人戶,參加了養老保險,就可以讓繼承人拿走之前交的全部養老保險費。

基礎養老金不可繼承

一個人如果交滿15年以上的社保,退休後個人領取的養老金金額=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而如今明確規定可以依法繼承的只有後者——個人賬戶養老金,並不包括基礎養老金,也就是說社保的參保人如果突然去世,基礎養老金這部分是無法被依法繼承的。

其中的單位繳費會被統籌,只有個人繳費的部分不會白交,能夠繼承。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個人交的錢不會白交,但職工養老保險中的單位繳費部分,還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政府補貼部分,這些是不能繼承的。

這些錢要繼續用於其他長壽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支付,這體現出了社會保險的“社會互濟”原則。

雖然只有個人賬戶養老金能被繼承,但是死者的家屬可以從養老基金中拿到兩筆錢,根據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也就是說,只要你參加社保了,不管你是還沒有退休和領取養老金,還是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死後個人賬戶的資金餘額都可以依法繼承。


金十數據


如果剛到退休年齡,只領了一個月的養老保險,人就去世了怎麼辦?

遇到這樣的事情真的很可惜,目前我國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活得越長越合算。

當然,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我們這些年輕人交納上去的,現在的年輕人養活退休的老年人。

有人說國家沒補貼嗎?有的,但不是對這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針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每人每年一到兩千元。

哦,不廢話了,直接解釋問題。

退休職工死亡後,家屬可以領取的待遇基本上有三項。

職工個人賬戶餘額、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

1、喪葬費:青島是1000元,北京是5000元,各地有差異。

2、死亡撫卹金:青島是10個月社平工資,2017年49100元。北京是20個月的退休工資,各人不同,人均達7萬餘元。其它各地也略有不同。

3、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全部餘額(含結餘利息)。跟計發月數有關,已經領取的個人賬戶部分要減去。只領取了一個月,那就減去幾百塊錢。

如果無勞動能力家屬沒有其他收入來源,可以做遺屬待遇申請,每月也有400-500元的社保補助。


暖心人社


這個問題是個很實在的問題,也是很多人有疑惑的問題,就是交了社保我沒領多長時間,人去世了,好像我交了好多的錢,這個錢怎麼辦呢?

針對這裡,我問首先要明白一個問題,社保繳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單位繳納的,大約是你前一年7月到當年度6月的平均稅前收入的20%.,個人部分大約是前一年7月到當年度6月平均稅前收入的8%。(月均繳費基數不超過當年度本市人均收入的3倍)

舉個例子:張三,睡前月收入10000元,季度獎和年終獎60000元,合計年收入18萬,月均1.5萬。理論上單位繳納3000元/月,他個人繳納1200元/月。

這裡面3000元進入國家統籌賬戶,國家統一支配,這筆錢屬於國家對社會財富的二次平均。

1200元進入個人賬戶,在退休後根據一個統一的公式進行發放,一直髮放到終身。一般女性按照195個月,男性按照135個月平均發放,超過這個月數,有國家撥付基金進行貼補。所以,個人賬戶的存款餘額越多,在退休後領取的個人養老金就會多一些。

如果在領取了很多的時間(女性不許195個月,男性不足135個月)後領取人去世了,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是可以將個人賬戶的錢有法定繼承人進行繼承的。所以個人繳納的社保養老金不會白交的。

如果是自由就業人員的話,自己需要繳納單位繳納的20%和個人繳納的8%。如果養老金領取人去世了,那麼繼承人只能繼承個人的8%的比例。單位的20%的比例是沒有辦法繼承的,因為這屬於國家統籌部分。不要說為什麼,因為你沒有找到人(單位)為你交那一部分。


霍說險途


這是個非常悲哀的話題,個人交的社會保險不會白交可以繼承。

我們單位前兩年就有這樣的事,單位那個退休人員比題主所說的還要悲慘,月底剛辦完退休手續,月初人就沒了連一個月的養老保險都沒能拿到。

養老保險金組成

養老保險金是由基礎養老保險金個人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基礎養老保險金說白了就是單位或政府給補貼的那部分。

個人養老金就是自己繳納的那部分。

不白交的意思就是說,由個人繳納的那部分可以被繼承。像題主所說的情況,可以繼承個人賬戶餘額。

要是想知道具體的還剩多少錢,一是可以到社保部門查詢,二是可以通過當地社保部門的手機應用程序進行查詢。

喪葬費以及撫卹金

只要是退休人員死亡都可以依法領取一次性的喪葬費撫卹金

社保補貼

這部分根據家庭實際情況和當地的社保要求進行申報,可以諮詢所在地的社保部門,因為所有的社保每個地區都會有差異,雖然有社保法,但是各個地區還是會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自己的社保管理制度報人社部審批執行,這就造成差異。

這兩天在問答上看到有這樣的提問:“社保交夠十年了,不想續交”等等諸如此類的問題,我只想說,社保是退休人員的最後保障,哪怕再難也要繳納,這就是退休人員的保命錢,像題主所說的情況畢竟是少數。

結束語:只有努力讓自己活的更久,才划算,要不然繳納這麼些年的養老保險金也用不上,您說是不是?


話社會


如果剛到退休年齡,只領取一個月的養老金就去世的話,養老金是可以返還個人繳納部分給到繼承人;

俗話說的好“錢再多也沒用,因為人死了”,參保人去世之後養老金應該如何處理那?接下來我們詳細說明;

首先我們要明白養老保險的繳納組成部分,因為在世的時候個人繳納8%存入自己的養老金賬戶,退休時候剛開始領取的都是自己賬戶裡面的錢,所以只要賬戶裡面有錢就可以被繼承人繼承;

其次參保人在繳納養老保險後如果去世會有撫慰金和安葬費給到繼承人;每個地區的補助標準不一樣,所以具體詳情還要諮詢當地社保局;

最後說一下社會保險法現行規定,人死後養老保險可以被繼承,這樣參保人就可以無後顧之憂繼續繳納,排除白繳納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了老百姓的繳納積極性;

養老保險是我們的養老保障,只要繳納滿15年,到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我們作為年輕人,應該更多的繳納養老保險,才能領取的更多;

前提是要有一個好身體才可以保證領取更多的退休金;

關注一晨媽媽解決社保問題


舉一反三


這個問題很現實,也是大眾在繳納社保的時候普遍關心和擔憂的“萬一出現”的問題,其實早些年就已經有了明確的補充處理辦法——《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以及人社部早已經明確表態過社保的參保人如果突然去世,個人賬戶餘額可以依法繼承,其家屬憑身份證,死亡證等到當地社保機構領取參保者個人賬戶餘額就可以了。

所以,養老保險不會完全白交,至於這裡為什麼說不會完全白交?這是因為一個人如果交滿15年以上的社保,退休後個人領取的養老金金額=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而如今明確規定可以依法繼承的只有後者——個人賬戶養老金,並不包括基礎養老金,也就是說社保的參保人如果突然去世,基礎養老金這部分是無法被依法繼承的,是將損失的那部分,也就是“白交”的部分。


風生焱起


你好,謝謝邀請,最近辦理養老保險人多,比較忙,今天才有時間回答問題,不好意思。不管你是領取職工養老保險養老金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只要有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由受益人繼承。

一,領取職工養老金

在企業參保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納繳費基數20%不計入個人賬戶,用於統發已退休人員養老金,個人繳納8%,計入個人賬戶;個人以靈活就業形式參保的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的20%,最低一年繳納7356元,其中個人繳費的12%(4413.6元)計入社會統籌(無法繼承),另外8%(2942.4)計入個人賬戶。只領一個月,說明有個人賬戶餘額,可以辦理一下手續:

(1)申領個人賬戶餘額

(2)申領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卹金,各地金額不同,我縣喪葬補助金2000元和8個月工資撫卹金(退休人員)

(3)符合條件的,直系親屬申領遺屬補助。死亡人員父母(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無固定收入,家庭困難群體)或子女(不滿18週歲在校學生),在死亡人員之日起,在規定時間內申請遺屬補助手續,一個月520元。

二,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農保)

可以在戶籍地經辦機構,申請喪葬補助金(一次性700元)和個人賬戶餘額繼承手續(包括政府補貼和利息,一併清退)。

以上就是領取不同養老金,死亡人員親屬可以辦理繼承手續,能給你帶來幫助的,請關注我“人社之窗”,如有不同意見或政策諮詢,請在評論區留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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