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繳養老保險需要繳納滯納金嗎?有沒有相關的規定?

安忠9


樓主您好,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如果你要補交你的養老保險的費用,那是肯定要交這個滯納金的。社保部門也有這相關的規定,如果你當年沒有完成正常的養老保險的交費,那麼按照你們當地社保部門的一個規定,就需要收取一定的滯納金費用。

這個確確實實是有著相關的規定,而且根據你養老保險拖欠的時間的長短來決定滯納金的多少,也就是說你的這個滯納金拖欠的越長,那麼也就是說你的這個費用也就越高。

所以說繳納滯納金是一項政策的規定,這個任何人在補交養老保險費用的同時都需要繳納這部分滯納金,都不可以規避滯納金的繳費。當然實際上如果滯納金過高的話,可能社保部門會酌情減免一部分滯納金的費用,並不是按照全額收取滯納金的費用的,因為有時候如果拖欠時間比較久,甚至滯納金的費用要高於繳費本金,這都是會出現的,基於這樣的一個情況,那麼社保部門會做一個相應的優惠或者減免。


社保小達人


康樂說:用人單位養老保險補繳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取滯納金是有規定的,而且是《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法律定的,所以滯納金收取是十分合理的。

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是十分厲害的了。

舉一個實例,據瞭解,上個月某單位為一職工補繳1998年-2017年養老保險,單位本金+個人本金總共有9.3萬餘,滯納金就達到了10.7萬餘,利息則更是有4萬。

可以看出來,滯納金比本金都要高不少,尤其是對於年代久遠的補費,更是如此

具體說,1998年一年,養老保險本金(包括單位和個人)總共860餘元,滯納金則是達到了3200餘元,滯納金幾乎是本金的4倍了。而且隨著欠繳天數的增加,這個滯納金每日都會發生變化的,所以說,用人單位還是不要拖欠職工的養老保險為好。


而對於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的養老保險來說,就是俗稱“自己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情況,如下崗職工、買斷職工、個體從業者繳納的養老保險,很多地方規定是不能進行養老保險的補繳的。就是說之前的某年度自己沒繳費,過後就不能再補繳費用了。

如果說很少有的地方能夠繳費的,肯定也不會超過“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這樣的規定,具體的各地可能會有一些自定的辦法,或者就直接用“日萬分之五”這樣的規定。


讀者是客,問答相遇就是朋友,歡迎留言探討,共同學習進步。


康樂苑


我認為交滯納金應該分為二種,第一企業不給職工交養老金,應該問企業收取滯納金,以保護職工的利益,第二改革催生了一大群體下崗失業人員,他們的生活大部分沒有保障,這個群體國家應該實際行動解決下崗職工活路,滯納金少交或不交,萬分之五高利代也不為過,這是不讓下崗職工活路,現在企業有多少在給工人交的呢,我們呂梁地區交的不多,可以下去基層瞭解一下。真心為民一下吧冷


18235882565


別說了我2018年5月補交買斷期間2000年至2002年補交2萬參仟五佰元應交2年不到一萬讓我交了二萬叄千五百元太黑了養老保險機構


2017一帆風順25


當然帶了,還不少呢。我就是今年補繳的,從96年開始補、到2017年底,養老保險金是5萬多元,滯納金是1萬8千多元,總計是7萬2千多元,還是低檔的,如果交高檔的會更多。


晨一58005778


漏交的要滯納金,報停再開通繳費的就不要滯納金


阿勝是我


要。但要看誰的責任,如果是用人單位,滯納金由用人單位承擔。


勞動法學者劉靚


拖欠養老金繳納,應該徵繳滯納金,若不徵繳滯納金,有失公平性,嚴肅性,最重要的會引起養老金虧空不足。我認為不論是否有條文規定,都應完善法律法規,徵繳滯納金。


風雨兼程108363569


能補上就不錯了為何再收取滯納金?


GTGDP


應該的,不收滯納金,會讓更多佔便宜者,不繳費!就應讓不繳費者付出更多,吸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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