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的男方去世,有三套房子,男方家有三姐妹,男方家三姐妹是否有继承权呢?

凉冷92745506


男方的三姐妹如果符合我国《继承法》规定的必要条件,就有房子的继承权。(注:提问者的问题里没有提到遗嘱,下面的评论以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展开讨论)

一: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要首先确认这三所房产是婚前建造(购置)的,还是婚后建造(购置)的。

①房子如果是婚前建造(购置)的合法财产,那提问者(作为妻子)是没有遗产继承权的,死者的父母应该享有全部继承权。如果死者的父母已经过世,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死者的姐妹(或子女)都有继承权,由他们共同继承死者的遗产。

②如果房子是婚后建造(购置)的,房子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其中50%的产权归妻子所有;余下的50%产权的房子,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死者的妻子、死者的父母共同继承遗产。

二、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的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以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可以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①如果房子是提问者与死者婚前建造(购置)的,死者的父母就拥有全部遗产,提问者没有继承权。如果死者的父母过世,死者的三姐妹可以继承属于自己的份额,就是每人1/3。

②如果房子是提问者与死者婚后建造(购置)的,那50%归妻子所有,剩下的50%作为遗产分割。死者的妻子和死者的父母每人份额就是1/3×50%。如果死者的父母已经过世,那就是死者的三姐妹继承父母的那部分份额,也就是(2/3×50%)÷3

三、这个关于遗产的提问者,你要搞清楚关键的问题是:第一房子的建造(购置)是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婚前的房子,继承权与你无关。第二就算是婚后建造(购置)的房子,你的公公婆婆(死者的父母)是否在世,如果不在世了,三姐妹是有继承权的。




伊斯嘉丽


不能粗略的说没有,信息给的不全,这个问题有点复杂。

首先要明确,3套房子是结婚前的财产,还是结婚后的财产。

假设是婚后的房子,根据婚姻法,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前提没有私下的协议,公证。那这里的3套房子,1.5套是男方的,1.5套是女方的。然后男方死掉了。那根据继承的第一顺位,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顺位。假设父母健全。1.5套房子3等分,一人分到0.5套。就是3套房子里有2套是妻子的,1套是父母的。

如果父母继承子女遗产后死亡,那这套房子的继承人同样是父母,配偶,子女,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男方的三姐妹有了继承权。但是这个时候继承的是父母的遗产,而不是你丈夫的遗产。虽然父母的遗产是从丈夫那里继承过来的。

假如是婚前的房子,丈夫死掉后,变为遗产。根据继承法,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即3套房子,爸,妈,妻各1套。你老公的三姐妹继承的是爸妈死掉后的2套房子。

男方的兄弟姐妹在法律上是无权直接继承男方的遗产的。




行粥


谢谢邀请。我的观点是:男方三姐妹肯定没有继承权,不要多想了。

其一,我们国家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呢,由立遗嘱人指定遗产继承人,随意指定哈,只要立遗嘱人神志清醒就行。


其二,题目中的情况,应该没有遗嘱。那就属于我们国家的法定继承了,这个在继承法里有明确规定。

其三,具体而言,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只要第一顺位继承人在,其他人就无权继承。那么男方死亡,其配偶在。男方的三姐妹只能靠边站。


律师独角兽


兄弟姐妹直接的继承权肯定是没有的,但是,间接的继承权还是有的。

像题主这个情况,没有儿女,那么丈夫去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男方的父母和妻子。

夫妻有三套房子,其中有一套半,属于妻子财产,我们假设这三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套半为丈夫遗产。

那么遗产情况为,男方父母与妻子平均继承一套半房产,每人分得半套房产,也就是说,男方父母累计分走一套房产,妻子分走半套房产。

我们所说的男方的兄弟姐妹,是不能直接继承自己兄弟的遗产的,但是,他们是有权继承自己父母的遗产的,我们知道,父母继承了男方的一套房产,也就是说,兄弟姐妹可以直接继承父母的这个财产,就等于间接继承了兄弟姐妹的财产。

这个继承也是严格遵照继承法的,假设父亲去世,继承人为三姐妹与母亲。母亲去世,同理。


韩东言


我想问一下。我奶奶是去年过逝的,爷爷也在上个月过逝呢,没有任何遗嘱。他们是重新组合的,已经有30多年呢。组合后无子女。但是奶奶有一个女儿。30年基本无联系。前两年老人心愿想看看她。我们通过各种办法找到呢。过来看呢一下奶奶,去逝的时候都是求她来看奶奶才过来的。这么多年都是我爸爸妈妈姐姐在家照顾两个老的。我姑姑因为和奶奶不和几年才回来一次。就待2.3天就走呢。爷爷过逝上山当天就要求我爸给她钱。她马上要走。要求财产的一半。我父母也说呢要分,但是对半分不行。这么多年都是他们亲力亲为照顾老人。是不是只分1/3。姑姑不同意。要打官司。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还有会不会涉及到奶奶一起的子女。


汼耔褲夓兲


根据我国宪法,继承法和婚姻法规定,逝者的所有遗产继承,包括逝者的债务。第一继承人是父母,合法的配偶和子女。如果逝者没有父母,配偶和子女。第二继承人才是兄弟姐妹,依此类推至近亲属。如果逝者虽有子女但他她们没有尽到赡养逝者的责任,而是另有其人虽不是近亲但是已经做到照顾和赡养逝者的责任,在遗产继承上也应该有份或全部。如果逝者是孤寡老人虽有子女或近亲,但都没有尽剧应尽的责任,而是由国家民政部门出资赡养老人,老人的遗产应归国家所有。当然如果想继承遗产,逝者的债务也应继承。还有一点就是父母的遗产虽然儿子己去世,但孙子孙女同样有权继承他父亲的那一份遗产。这是本人对谁有权继承逝者遣产的浅薄认知,不知对否,望大家评论指正。谢谢!


95724236


第一,婚前财产。男方父母在,父母一半,配偶一半。天经地义,第一娄继承人均分。男方无父母,配偶单传全部继承。

第二婚后财产。男方父母在,父母四分之一,配偶四分之三。配偶若赡养男方父母,也适应单传全部继承。男方无父母,配偶全部继承。第一娄继承人,如果有一人在,,第二娄继承人无权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存在,第二娄继承人产生继承权。


何传人


按照继承法。夫妻之间的财产,第一继承人是:夫妻双方,夫妻双方的孩子,夫妻双方的父母。

如果夫妻双方去世了一方,去世方的父母还健在,就由其父母继承,如果父母去世,就由父母的子女继承。

如果其父母先于妻(夫)去世方的一方人先去世,就不能享受继承。父母比夫妻双方有一方后死的才有继承。


劉金子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的情形出现后,有两种继承方式,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的效力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在此案中,如果男方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其遗产份额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法定继承人,法律有明确规定,而且是有先后顺序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才会轮到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在此案中,虽然这对夫妻没有儿女,尽管我们不知道他父母是否健在,但他有妻子,所以在第一顺序有继承人的情况下,他的三个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无法参与到继承进程中来的。

如果男方留下遗嘱,在里面注明自己的遗产份额全部或部分留给三个姐妹,那么根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规定来看,三个姐妹就可以突破法定继承第二顺序的规定,分的男方的遗产了。


打虎拍蝇


男方三姐妹是不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丈夫去世时妻子还在,妻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直接继承丈夫的全部遗产,如果男方父母健在的话,就由他们三人平分遗产。

男方三姐妹只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当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时,第二顺位继承人并不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继承人继承。

当然,如果男方父母已经去世,而妻子又放弃继承权的,那么男方三姐妹就可以继承他的遗产。当然,男方妻子几乎不可能会放弃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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