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假疫苗事件,怎样处罚相关责任人才能平民愤?

秋实223998729


高俊芳不知道疫苗是干什么的吗?她当然知道!那她为什么还敢弄虚作假?因为利欲熏心!因为漠视人的生命!这是什么行为?绝不是简单的产品作假,而是谋财害命!

药品本来是用来救人的,现在却变成了害人。这些无良奸商为了自己的私欲,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对祖国的花朵下手!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后果之严重,可谓令人发指。对这样的人,不疼不痒的罚款无济于事,必须让她倾家荡产!

长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也暴露出疫苗生产、储存、销售环节诸多问题。这么大量的假疫苗流入市场,为什么?有关部门责任何在?里面有没有猫腻?谁在为假疫苗大开绿灯?这都是老百姓关注的问题,也必须一查到底!

这么多年,假货泛滥成灾,皆因为造假违法成本太低。处罚不疼不痒,才使不法分子如此胆大妄为!只有把这些丧尽天良的人罚的倾家荡产,必要时实施死刑,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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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点事


说实话,这种“突破人的道德底线”的事件一旦曝光,无论对对应的责任人如何处罚,都是难以平民愤的。

尤其是这种不知道危害有多大,不知道这种危害涉及了多少人……这样的影响结果的不确定,恐怕是会让恐惧感席卷全国的。而在这种伤害的大背景下,无论责任人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都不为过。但是,我们更希望的,是可以直接处罚到责任人本身,而不是各种罚款,因为说不定这些罚款还是会在以后从老百姓身上出的。

最后就是我们应该关注的焦点,是事情爆发之后的善后措施以及法律的完善。不然的话,这种事情还是会屡禁不止的。

谢谢





燕子吃小鱼


关于假疫苗事件我的看法是,在认定犯罪行为后,按照能适用的法律条款给予最严厉的惩处!也就是说看这件事的负面影响力和危害程度,能判死刑最好,起码20年以上及无期徒刑!


屡屡发生的造假事件不就是因为处罚力度不够吗?像这种公司退市是必须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相关责任人发罚没财产是必须的,赔偿受害人,以及广大投资者(股民)是必须的。鼓吹此类上市公司的分析师以及相关证券人员也要处理。这就是说围绕着长生生物的一切助纣为虐者都要受到严惩!



疫苗事件实在是人神共愤,国家领导人都已经做出了从严处理的批示,可见事件影响之恶劣程度有多大。


涛声依旧23268


假如在美国出现长生生物假疫苗事件,按照美国法律会怎么判决处理?

可以举个相关例子,上世纪有个轮胎牌子“凡事通”美国本土牌子。几乎垄断了SUV和越野车的轮胎市场,美国轮胎制造业好像也就这一根独苗。

先是保险行业警告,某款轮胎爆胎几率偏高,然后消费者委员会进行调查,认定轮胎存在技术缺陷,通过报纸和书面报告告知凡事通,要求召回,同时某个正在受理的翻车事故保险公司将凡事通告上法院,由于前面几个都不是官方机构,凡事通认为没有权威性不予理睬。

但是法官却判决凡事通公司召回轮胎,不能继续销售。后面又出了一起事故,翻车起火死人,是在县城法官判决后卖出的车辆,交警部门认定是轮胎爆胎引起翻车,受理这起事故的法官认为,凡事通已经知道轮胎有缺陷,依然在销售,必须严惩,算了下凡事通的市值,直接按市值处罚,把美国唯一的轮胎公司罚到消失,连同这个品牌一起消失了,当年好像是罚了十几亿美金。

一艘尼米慈级航母当年也就这个价格,相当于现在50亿美元以上,受害人赔了一亿多美金,剩下的钱用来召回所有凡事通轮胎。其实凡事通只是傲慢了一下,一直有在做召回的前期工作,只不过动作慢了点,轮胎只是极端条件下性能不足,并不是重大缺陷,但法官认为涉及到人身安全,凡事通漠视生命,就这一点就足以罚到其品牌消失。

我觉得,我们对于假疫苗事件应该真正做到零容忍,国内百姓本就生活压力非常大,活着本就不容易,现在连最起码的疫苗都敢作假,各方面都得不到保障让老百姓怎么活?实在是丧心病狂!所有相关人员都要追责判刑,国家需要杀鸡儆猴,领头几个要枪毙,以安抚民众之心,按公司全部产值罚款没收,真正做到相关当事人身败名裂并让其倾家荡产。

国家应该用重典告诉所有那些为利益不择手段的人,不义之财不可取,取必有刑。



一壶浊酒半盏茶


大美妞鸢都湖: 在教育方向,存在着一个奇怪的规定,不按规定接种疫苗的小朋友,一律取消小学入学资格。如今疫苗种类繁多,按照森林法则,疫苗与疫苗相生相克,若在一定条件下,大量疫苗在体内造成紊亂生长,强势疫苗必然有损身体健康。我虽不精通生物科学,但疑这类疫苗接种政策,应是旧时代政府官商勾结图财害命的巴戏,如今要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并适时费止。对于那些无德无信的药疗企业主,只要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不管他对问题的内幕知情与否,都应该按照渎职罪,诈骗罪,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判除极刑,并没收全部家庭资产,而不是和以前处理的毒奶事件那样,大事化小,不了了之,换个配方继续坑蒙拐骗。象长生这种情形,已经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后果,至少得判五千年徒刑,并取消其它亲属从事药疗行业资格,杀一儆百,而不是只上交几十百千万亿本来就是坑骗来的人民币了事。如果如此纵容犯罪,后患无穷。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我和现任政府的观点是高度一致的。


崔师傅0360


孩子是最不能坑害的群体 偏偏就要触动人们的愤怒 一个母亲看到这样的事 愤怒不知该怎样表达 疫苗是保护孩子不被病毒侵害 却变成了 侩子手 这些称之为人的负责人,自己也有家庭 有孩子 却被利欲熏心 做出这样有辱人性道德的事 谁来帮孩子们维权 如果轻判 作为父母我们还能相信国家 相信什么吗 只举报了这一批 那其他的批号的肯定也有问题 只不过怕引起全民公愤 罢了 我家孩子也在其中 这种心情 把这些只为钱财的人五马分尸 也不足平愤 只希望国家不要姑息这帮残害花朵的人 不杀杀一儆百 怎有震慑力 我们不接受提前演练好的道歉 只不过为了自己可以轻判活命 希望给全民给孩子 给父母一个交代


小邢姐姐


处理责任人不是为了平民愤,而是责任人理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责任有几种,民事、刑事、行政、社会。

民事责任一般就是赔偿,刑事责任就是判刑,行政责任就是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社会责任就是向社会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承担多大责任主要看过错人造成多大后果。具体责任由在事件中的角色决定,主要角色负主要责任,次要角色负次要责任,参与其中但不起决定作用的责任人就不需要负责任。

历史上,假疫苗事件时有发生。

疫苗属于舶来品,最早有记载造假是19世纪60年代,引进牛痘疫苗,防天花,有不法商人用“人痘”代替进口的牛痘,发现后没处罚,原因很简单,根本就没有问责机制。后来民国时期有昧良心防疫医生用盐水代替霍乱疫苗,自制了68支,全部追回,并判了5年徒刑。

根据现在法律体系,估计在行政处罚的罚款部分、民事通则的赔偿部分要针对药品作假重新修订,加大加重处罚,否则难以“倾家荡产”。

刑事部分因没有详细细节,难以判断审判结果,最新消息是已经刑事立案,法人代表到案接受审查。

这件事性质非常恶劣,引起极大民愤,但处理责任人不是为了泄愤,是为了警示社会,杜绝今后,类似于亡羊补牢。

经常有句话“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其实也是警示,不能根据“民愤”处理责任人,一般民愤大,法律处理就严,有相关,不是依据。处理违法乱纪应是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目前看,属于“劣药”,不符合标准的药不能使用,这是刚性,高压线,不能碰。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以身试法,受法律严惩属于咎由自取。

坊间调侃,印度人造假药达到了真药效果。

长生疫苗事件令人发指,但此类事件累禁不止就要寻根究源找出症结,以绝后患。


布衣吴新建


假,只是药前面多了个假字,虽对人体不产生直接危害,但它比毒米、毒菜、毒奶……的社会毒害性更大,它损害的是千万人的健康,可杀人于无形。假疫苗更是拿孩子们开了刀,加害的是中华民族的未来。这是对全民的投毒,其危害的广度与深度远超”731“部队,更藐视当前美对中的经济战,大有灭我族人之目的。

杀,一个杀字似乎已难平民愤,如有凌迟,我相信称快的人比千足金比率还高。当然,请杀时别漏了其幕撑腰的及那些监管又督职的。

该杀了,真该杀了,改革开放几十年来因为这些假药、毒食品而死的民众还少吗!!我们通常看到的只是越来越多的人得了癌症或其它不治之症,其实假药、毒食品早把中华民族的建康给掏空了,癌症等只是被掏空最后的表象。

让一切”经营危害民众健康“的黑心者下地狱吧,这是亿万人民的渴求。


初寒时节


这个明显已挑战大众忍让度。一个口口声声为祖国未来,满嘴讲道德,这会责任的企业竟违背法律,道德,良知给全国十几亿家庭带来的不是希望而是绝望。这可是每个儿童出生被国家要求强制注射的。在有众多的需求下,他们为了赚钱已被利益熏透心。人心本来是红的,为不法利益,人心早被黑了。如果这种判决可以让大家变态决定的话,不谈其他,让🇨🇳人每人蔑视他一眼,扇记耳光,踩一脚。新闻行业是促使懒政变革的重要推力。还有,我俩儿子,一个十四岁,一个十岁。当时看过国外对疫苗评价,当医院问我非自愿的要不要时,两个儿子当时我都选择了不需要。有的强制的,我也打一针漏一针。如今无需为他们这事纠结,但我家小丁当需要一年三针才能办证。人的疫苗如此不堪,动物的更没保证啊

创建于2018.7.24


养生灵芝茶


当无数个家庭抱着孩子冰凉的尸体肝肠寸断伤心欲绝时,相信肇事者早已将“资产”隐藏至境外或已大肆挥霍;当事情全面爆发立案追查时,肇事者能逃就逃,逃不了就找人顶包,没人顶包肇事者也面不改色心不跳做好了走坦白从宽抗拒从 严的路,实在保不了命至少保得住不菲的“资产”,一个可以让子孙几代都衣食无忧的“资产”。

\r“牺牲一人之命换取子孙几代的荣华富贵”!这,就是这类人的信念,肆无忌惮的动力,视生命如草芥的根源,他们早已经无视“杀人偿命”的底限。如果成功了,也能笑着走上刑场领罚。对外以结果论英雄,羡慕的人多的是。对内为了光宗耀祖牺牲自 己,也对得起列祖列宗。人生苦短,何乐不为?

\r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泯灭人性的思想的出现。为什么没有人只要不顺心见人就杀?因为杀人偿命的意识根深蒂固,足以能够让其理智冷静下来。那这种可以杀好多人的滔天大罪又该怎样严惩?又该怎样让他理智下来?“株连九族,祸牵三代”。这类人所做的不就是将自己的家族利益建立在毁灭无数个家庭的基础上的吗?古人云“以其之道,还施彼身”。俗话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绝不应有这类“歪门邪道”的出现。试想如果有这种规则或后果的存在,不知道能不能让这种恶毒的思想在大脑里就掐断?可不可以让准备拐卖儿童、杀取儿童器官、卖毒奶粉、毒饮料、毒疫苗甚至更伤天害理的人悬崖勒马, 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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