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重拳出击——苏州市出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资金使用办法》,举报奖励最高5万元

扫黑除恶,重拳出击——苏州市出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资金使用办法》,举报奖励最高5万元

为了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压倒性态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资金使用办法》,明确相关事项。

《办法》明确了11个方面的举报内容,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组织网络“水军”威胁、组织跨国跨境犯罪等11类重点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根据《办法》,对提供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不同标准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办法》明确了五种举报方式,分别是:电话举报:0512-6523521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寄举报:苏州市邮政19001信箱,邮编:215000;当面举报:直接到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038号(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其他行政机关单位举报。

《办法》明确,政法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保障举报人的绝对安全。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政法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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