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黄山 安全出行——对酒驾“Say No!”

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3月27日,黄山市公安局部署开展“查酒驾、防事故、保平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据统计,3月27日至6月30日,我市共查处酒后驾车778起(醉驾116起,二次酒驾24起,毒驾1起),酒后驾车查处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5.8%,环比上升90.6%。其中,市局交警支队查处酒后驾车294起,刑事拘留62人,行政拘留22人。各区县查处酒后驾车482起,歙县查处218起,黄山区查处60起,休宁查处56起,祁门查处52起,徽州区查处51起,黟县查处39起,风景区查处6起。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从严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为什么酒驾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呢?因为人在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当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时属于饮酒驾车。当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与80mg/100ml时属于醉酒驾车。

文明黄山,安全出行我们要对酒驾“Say No!”让忽视酒后驾车的人敲响警钟,明白酒后驾车带来的不仅是牢狱之灾,还会导致财产损失乃至伤及性命,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不可磨灭的痛苦,本次“酒后驾车”的整治专项行动为黄山构建出了更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有利于倡导文明出行、平安出行新风尚,也为黄山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添砖加瓦”。在此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能够从自身做起,督促自己和身边人拒绝酒驾,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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