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发布了2018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2018年全市企业可以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9200元为基数,也可以本企业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上线为11%,下线为3%,各类企业要结合生产经营情况,按照工资指导线要求,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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