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者從「一般人」變成「小人」,未申報抵扣的進項該如何處理?

大學畢業後,我成了一名I.T工作者、創業者……當然,這兩層身份只是我們刻畫在畢業生就業登記表上的光鮮履歷以及自己對未來的美好景願;實際上如果按照真實情況來定義的話,大概是個“捯飭電腦的”、“混口飯吃的”……我們公司是去年下半年成立的,主要經營業務就是組裝電腦,其實就是回收舊電腦或者其配件,再將它們組合成配置較高的電腦整機,滿足那部分對硬件要求較高的公司使用。這幾年互聯網浪潮襲來,無數創業者都想分一杯羹,互聯網公司如同雨後春筍般拔地而起,對計算機的需求量大增,因此我們公司的銷售狀況還是挺不錯的。但是同樣的,問題也出在這裡:我們的客戶主要是各個公司,但凡創業者或是在公司中擔任過財務工作的人都知道公司間的合作是需要開具發票的,這就造成我們半年內的銷售額就接近100萬元,超過了“小人”——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商業80萬元、工業50萬元),目前增值稅稅負高達17%……

創業者從“一般人”變成“小人”,未申報抵扣的進項該如何處理?

在這種異常經營一段時間後,我和合夥夥伴開了個會總結了一下當前的情況,大概有以下幾點:

1、利潤還沒有交的稅多;

2、由於增值稅稅負率偏高出現異常,經常讓稅局預警;

3、按照目前稅務政策,想轉回小規模又沒法轉回;

4、公司客戶群大部分也屬於小規模,不需要進項抵扣;

5、今年我們想註銷掉這個一般納稅人,要不稅負太高了!

總結了這些,不堪重負的我們曾一度想購買發票進行抵扣。但每次這個愚蠢的想法冒出來便立即被我們壓下去,因為這確實是太不明智了。還有一個辦法就是我們想再註冊2個同樣經營範圍的小規模,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目前的問題。但是終究還是治標不治本,隨著未來經營範圍的擴大,我們遲早還是要面臨這樣的問題,種種原因讓這個方案也被排除掉了,就在這時,新政策來了——一般納稅人允許轉為小規模了

創業者從“一般人”變成“小人”,未申報抵扣的進項該如何處理?

看到這樣的通知 ,我內牛滿面:這次增值稅稅改對於我們這些小微企業而言迎,就像春風般溫暖:財稅〔2018〕33號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調整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

落實後第一時間我就把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寧願當“小人”也不做“一般人”了,從此就不用再擔心增值稅稅負偏高預警的風險了,同時不用再考慮註冊兩個經營範圍相同的小規模了,下一步只要好好運營規範目前的電腦公司。

按照我的要求,會計小張麻溜的去辦理了一般納稅人轉小規模納稅人的業務,拿著通知書回來後在高興之餘我總感覺有什麼事情沒有完成,突然心中咯噔了一下,此處用文字難以解釋,情況大概是這樣的:

創業者從“一般人”變成“小人”,未申報抵扣的進項該如何處理?

就這樣,在群裡大神的幫助下,我們再次解決了一個棘手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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