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事件涉事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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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生生物疫苗事件,如一颗炸弹被引爆一样,引起全社会的震颤!人们从各个角度追问疫苗问题的社会原因和责任,有人将这次的疫苗事件比做日本人的731部队一样的恶行,虽然说时代不同,受害对象不同,但是危害一样巨大。日本人侵华时期,秘密成立731 部队,用中国成年人做试验,今天吉林的长生疫苗却是用儿童做试验,这些人根本没有社会责任,良心道德。

打着救死扶伤旗号,明目张胆的祸害老百姓,只图中饱私囊。此次假疫苗事件已突破人类道德底线,假疫苗比毒品的危害更大,对此事件涉事者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对制造、销售、贩卖假疫苗者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1至2百万元罚款;对制造、销售、贩卖假疫苗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2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百~1千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处无期徒刑,并处3千万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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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企业,已经不属于单纯的企业范畴了,因为涉及到公共卫生和公众安全,其受到的监管也是不一般的严格,进入门槛更是一般企业所不能达到的,审批流程和审批手续也是极其严格的,而且就算成功运转后,也要时刻被监督和抽查,此次长生和武生的假疫苗事件就是在后期监督和抽查检测出来并公布的。

再回到答主问题上,首先,企业负责人并没有公众安全意识,只是将疫苗企业当作一般的企业来运作,如果各位看官有心去搜,可以看到长生是如何从一家国有企业慢慢资本运作变成家族企业的,并不是家族企业如何,而是在这背后本身就存在不合理的操作,一切以资本运转为前提的话,那么公众的安全为首位的前提就不复存在了。

其次,为了得到疫苗的独家销售和经营,已经曝光的27次贿赂,79的疫苗给20的回扣,可以看出,这家企业为了利润不择手段,完全将国家法律和公众安全抛掷脑后,游走在法律的边缘甚至以身犯法,当一切以利润为核心的时候,本该承担公众安全的企业就失去了安全保障,那么公众就为此而承当风险。

我是LifeBoox, 美国为何没有假疫苗,他们又经历过什么,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来解惑。


LifeBoox


经过三鹿奶粉、地沟油、毒药丸等事件,政府应对药企食企造假、制假、销售假货,直接对药企食企负责人、控制人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死刑枪毙(灭门)。相关监管责任人以渎职罪判刑15年。建议取消伪劣药品、伪劣食品名词直接以假药、假食品定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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