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这22人被通报!两人被开除党籍!

临沂这22人被通报!两人被开除党籍!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

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

近日,兰陵县纪委

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

看看都有谁被处分!

临沂这22人被通报!两人被开除党籍!
临沂这22人被通报!两人被开除党籍!

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

新兴镇云铺村党支部原书记曹文广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08年5月,曹文广从苍山县程源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预支土地承包费57000元,其中7000元坐收坐支,用于归还其个人垫付的费用,剩余50000元占为己有。2018年7月,兰陵县纪委给予曹文广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侵占的50000元违纪款予以追缴。

2

新兴镇东新兴二村党支部书记亓胜学等2人违规使用惠农资金问题。新兴镇政府拨付给新兴镇东新兴二村2016年度秋季玉米灭茬机械费25480元,玉米灭茬工作完成后,该村实际向兰陵县金虎农机有限公司支付灭茬机械费16480元。2017年1月,经亓胜学和时任村委会主任齐贤友商议,将上级拨付给该村的玉米灭茬机械费9000元用于支付村委不合规的生活费。2018年6月,兰陵县纪委分别给与亓胜学、齐贤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下村乡上大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万才志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7月,上级下达耕地占用税征收任务,经上大炉村村委研究决定用村集体资金18000元垫付,并在村账中列支,后村委没有向相关村民征收,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万才志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7月,兰陵县纪委给予万才志党内警告处分。

4

兰陵镇刘堡村党支部原书记刘现兵违规侵占、处置村集体财产及漏报贫困人员等问题。

2009年,刘现兵任职期间刘堡村将生产路两侧的土地以每户1000元的价格承包给庄某之等八户村民,村委一直未收取庄某之的承包费,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2014年,刘现兵在未经上级党委政府批准,未召开党员大会及群众代表大会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村内土地3.8719亩无偿转让给兰陵镇西北圩村村民王某营建设楼房后出售给本村村民,造成村集体土地损失;刘现兵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刘堡村上报的11户贫困户中漏报了11人;刘现兵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7年7月兰陵县纪委给予刘现兵开除党籍处分。

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

陈学菊等6人在全县清理贫困户“沙子户”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如实上报清退本人问题。庄坞镇大城子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学菊、兰陵镇小苗家艾曲村党支部书记苗立秀、尚岩镇坊口村党支部书记周东振、尚岩镇马圈村党支部书记马茂金、向城镇于村党支部书记张纪秀、兰陵县车辋镇北漫溪村村委委员、段庄村会计夏永俊等6人,在2017年底全县组织开展贫困户“沙子户”排查清退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如实上报自己为“沙子户”,导致未在国家脱贫攻坚系统中予以标注清退,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责成乡镇党委分别给予上述6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

王俊学等2人在全县清理贫困户“沙子户”工作中失职失责,不如实上报清退其他村干部贫困户问题。长城镇西王庄村党支部书记王俊学、矿坑镇单庄村党支部书记王洪星等2人,在2017年底全县组织开展贫困户“沙子户”排查清退工作中不认真不细致、失职失责,未将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村干部如实上报为“沙子户”,导致未在国家脱贫攻坚系统中予以标注清退,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责成乡镇党委分别给予上述2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另有2名责任人另案处理。

3

崔君刚等5人在全县清理贫困户“沙子户”工作中失职失责,不如实上报清退公职人员贫困户问题。兰陵镇桥头村党支部书记崔君刚、向城镇后兰庄村党支部书记朱成民、庄坞镇街西头村党支部书记管章秀、芦柞镇后吴坦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徐芝宝(曾用名李兴保)、矿坑镇升平村党支部委员于忠德(主持工作)等5人,在2017年底全县组织开展贫困户“沙子户”排查清退工作中不认真不细致、失职失责,未将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公职人员如实上报为“沙子户”,导致未在国家脱贫攻坚系统中予以标注清退。县纪委责成有关乡镇党委分别给予上述5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

兰陵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永法违规发放协管员工资和报销电话费等问题。2014年11月,县殡仪馆馆长王某猛(另案处理)向王永法汇报后,在该馆出资注册的永乐殡仪服务有限公司账目中违规向乡镇民政办主任发放殡葬协管员工资共计123980元。2015年1月王永法兼任县殡仪馆馆长后,于2015年3月违规向乡镇民政办主任发放殡葬协管员工资共计127760元。 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王某猛在永乐殡仪服务有限公司账目中违规为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及县殡仪馆职工报销电话费共计18245元,其中为王永法个人报销电话费3840元。同时,王永法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7月,兰陵县纪委给予王永法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款127760元予以收缴(其他违纪款已在王某猛案中收缴)。

2

兰陵县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质监站副站长高继伟等3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5月24日,高继伟和县住建局下属单位兰陵县方兴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经理李相龙,在协助上级完成对某房地产项目进行优质结构工程验收后,李相龙驾驶公车带着高继伟参加该项目经理赵某和项目承建方王某学的宴请。到饭店后,根据项目经理赵某的邀请,李相龙驾驶公车到住建局接建管处检测站站长李兴江一同参加。2018年7月,兰陵县纪委分别给予高继伟、李兴江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分管领导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建筑业管理处主任徐芝森作出书面检查。县住建局对李相龙作出在全体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并给予罚款和追缴违规使用公车费用的处理。

对顶风违纪者“零容忍”,

正风肃纪不放松,

希望全市党员干部能够引以为戒!

临沂这22人被通报!两人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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