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
体积大、车身重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极容易造成严重的后果和伤害
毒驾
吸食毒品后,
容易让人兴奋、迷幻、妄想、幻听
人的判断力下降甚至完全丧失,
一旦吸毒后开车上路,
方向感、距离感会更加错乱,
是一种比酒驾更危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如果有人吸毒后驾驶货车上路
那简直就是一颗移动的“炸弹”
可以说是非常危险了!
胆太大!男子吸毒后驾驶货车上路
近日,渠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对一辆停放在渠县渠江一桥东桥头,车牌号为川R2F***的轻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在对驾驶员赖某进行盘查过程中,赖某言辞不清、表情闪躲,不能正视民警,并且精神萎靡不振。民警怀疑赖某有吸毒嫌疑,立即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尿检。经检测,赖某尿检结果呈阳性,证明其有吸食毒品的行为,属吸毒人员。
在调查中,派出所民警发现赖某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立即将该案移交渠县公安交警大队进行调查。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受理该案后,立即组织对赖某所驾驶的货车行车轨迹进行调查,并与其吸毒时间进行比对。
经查:赖某在6月初、中旬、7月3日在渠县四合街、城南等地以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冰毒。同时,在吸毒后,赖某会驾驶川R2F***轻型自卸货车从渠县、琅琊、望溪、关阁、前锋、鲜渡等地拉载水泥等货物。
在铁证面前,赖某对自己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赖某毒驾、吸毒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除依法予以处罚、采取戒毒措施外,注销其驾驶证。
达州公安交警提示:不吸毒,不毒驾,为了自己、家人和更多人的安全,请切记——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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