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对“2·17传销专案”168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

广西检察机关对“2·17传销专案”168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广西北海检察机关对“2·17传销专案”的168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达千人,涉案资金超亿元。

经查,被告人魏某等人出资6.98万加入以“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组织,积极发展伞下人员达120人以上,形成三个层级以上且有多个分支的“资本运作体系”;

被告人王某芳等24人先后出资加入以山西籍人员为主的“资本运作”传销组织,积极发展伞下人员,形成“山西体系”;

被告人李某国、张某江等74人以旅游的方式组织参加传销组织,通过老带新开展新总培训会、发放升总费等“升总复制”,形成传销体系;

被告人梁某珠等29人先后以“资本运作”为名,诱使亲朋交纳申购款购买虚拟份额加入传销组织,按照“五级三晋制”的发展模式,从而形成上下线传销网络层级关系;

被告人计某出资6.98万元加入以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组织,该组织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并按照“五级三阶制”方式进行管理,形成传销体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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