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高效处置市委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通报5起典型案例

市委第三巡察组进驻上犹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快查快办,高效处置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日前,该县通报了其中5起典型案例:

安和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和乡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到位被问责。2016年12月—2017年9月,安和乡分管乡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副乡长方明,分管乡财务工作领导、党委副书记蓝方明,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勇,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精准扶贫产业项目资金审核审批中把关不严,致使安和乡原扶贫专干邹华才利用职务便利,以贫困户名义4次虚报并贪污扶贫产业奖补项目专项资金共计53.45万元。2018年6月,邹华才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18年7月,方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蓝方明、张勇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安和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和乡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到位,对上述问题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2018年6月,安和乡党委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县纪委分别对安和乡党委书记谭建华、纪委书记钟元伟进行诫勉谈话。

水岩乡金盆村党支部原书记谢甫莲贪污低保金等问题。经查,2014至2016年,谢甫莲任水岩乡金盆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共同生活不符合条件的外孙罗某列入本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违规享受低保金7950元和寄宿生补助资金250元共计8200元;2017年4月罗某被清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6月取消低保资格。2018年7月,水岩乡党委给予谢甫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国库。

营前镇象牙村党支部原书记何光模违规将不符合条件村民纳入低保对象问题。经查,2017年5月15日,营前镇象牙村原党支部书记何光模在村低保工作听证会上,将家中有小型汽车、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何某纳入了低保,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6月24日何某被取消低保资格。2018年7月,营前镇党委给予何光模党内警告处分。

东山镇扶贫专干杨林辉在发放贫困户产业奖补资金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经查,2017年9月,杨林辉因未及时将贫困户申请产业奖补资料整理归档、未认真核对核实,将2017年7月批次发放了的23户贫困户产业奖补资金重复列入发放汇总表,5.655万元的奖补项目资金被重复发放,造成不良影响。东山镇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陈庆晓和分管财务的宣传统战委员刘科秀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7月,县监察委给予杨林辉警告处分,责成东山镇党委给予陈庆晓、刘科秀警示谈话。

安和乡陶朱村党支部书记蔡思龙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蔡思龙任陶朱村村主任期间,于2015年8月14日在陶朱村财务领取了土地增减挂补贴2000元,其中蔡思龙个人领取1000元。2018年7月安和乡党委给予蔡思龙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国库。(游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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