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案」神祕人某某指周立波夫婦公布錄音爲假,若屬實周立波夫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雨後冬季


莫虎,又一箇中國人來了,見還是不見?

莫虎先生:

我是來自四川成都的築巖行者,此時我正在飛往紐約的航班上,此次紐約之行實屬個人行為,我對您並不好奇,更談不上喜歡不喜歡,因為您我無論過去現在或者將來,都不可能有生命中的交集。

因為周立波先生在美國發生的事件,你走進了我們的視線,對你起初的印象僅僅侷限於對律師這個職業的尊重,你和周立波先生接下來發生的一切,只有你們彼此才能說的清楚,我沒有再想去了解事件所謂的真相,我也不是道德倫理的判官,我只是你們撕扯大戰的看客,偶爾在網絡中寫幾句評論,僅此而已。

通過你近期的發聲和被王局志安採訪,我用最真實的聲音向你轉達很多國人對你的評論和看法,說你就是一個背信棄義的人,說你貪得無厭,說你喪失了一個律師最基本的職業操守,甚至說你已經到了無恥的地步。你聽到這樣的聲音氣憤嗎?你已經過世的父母能含笑九泉嗎?

既然你已經選擇了法院起訴周立波先生,為何還要接受王局志安的採訪?你是律師,你都提出1000萬美元的賠償金了,你還缺乏底氣嗎?你還夢想輿論的支持?你還想繼續在美國華人圈繼續坑人?其實真沒有必要,你就安心等周立波先生應訴,然後用你幾十年堆積起來的手段,用你對美國司法的瞭解直接獲取官司取勝,你不就有1000萬美元了嗎?聽你說你辦過300來個官司是吧,一個官司少算點五萬美金,你上半輩子才賺1500萬美金。除去各種開支,估計純收入還沒有1000萬美金,你過去和周立波做朋友,去年你抓住周立波這麼一個粗心的失誤,你用半年時間就把25萬美金收入囊中。你是不是在你的圈子裡算是牛逼的?你是不是還想把事情整的更加複雜?我非常不明白,當你提出如果案件進去陪審程序,還要追加50萬時,那時,你把臉踹進褲兜沒有?見過不要臉的,但沒有見過連老臉都不要的。

現在我單槍匹馬來了紐約,在臨行之前很多網友叮囑我一定要注意安全,他們都知道你不屬於好人範疇,擔心我被你陷害了。可我不擔心,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我堂堂正正做人,因為我坦坦蕩蕩做事,這次來可以見你,也可以不見你,你要見我算是可以見你,但你要有心裡準備,我給不了你什麼好話。因為我心直口快,忍不住,也不怕得罪你,更不擔心你起訴我。可以不見你是因為我覺得見你這種人有點丟國人的臉,我怕你說我是你同胞。

莫虎先生,接下來三天我都住在紐約沃森酒店,估計這幾天也只有我一個成都人住在這裡,找我並不困難。怕接受責問就不要來了,就此做個縮頭烏龜,畢竟老命經不起折騰。不怕你就來,來了就拿出你的態度來,給國人一個誠實的態度。這樣,也許你還能挽回一點顏面。最後想告訴你,就你和周立波先生而言,我肯定站在周立波先生的立場,因為我和周立波先生畢竟是中國人,是同胞,而你現在卻是最不受我們中國人民歡迎的人。


築巖行者


今天,《局面》欄目公眾號終於放出了王志安所謂的“炸裂式”新聞,是他們在7月18日對周立波案核心人物某某長達150分鐘的採訪,某某回應了一些關鍵的熱點問題,也迴避了一些吃瓜群眾更關切的核心問題,某某未露面。

結果不出意外,他對周立波在採訪時講的一切都進行了全盤否定,並聲稱整個事件的始作俑者是胡潔,某某口中的那個婦女。

這個“炸裂式”新聞,在我看來也並沒有令人震驚之處,而且關鍵的核心問題持槍和吸毒都沒有給出證據確鑿的實錘答案。

關於某某身份的一些陳述,周立波基本上都沒有對上,比如說非法持槍,比如說某某的二代身份和非法資產等。

關於持槍,為何到了周立波揹包裡,某某是拒絕回答的,他說要搞明白請聯繫律師,而且還必須是第一任律師,也就是莫虎。

關於毒品,某某講周立波坐不住,四十幾分鍾就要出去一次,王志安問是否吸毒,某某也只是猜測性的說“我感覺”。

關於錄音,某某並沒有直接否定,言語之間沒有完全確認,而且從聲音和語氣來講,此次採訪和之前周立波放出的錄音類似。而某某並沒有直接說造假,只是在講是剪輯。


我感覺就目前放出來的採訪內容,還無法讓人信服到底是誰在說謊。但可以確定的是,周立波和某某曾經的關係很不一般,沒有周立波所講的那麼簡單。


元芳有看法


剛看完王局對某某的採訪,第一直觀的印象:這個某某是個厲害角色,難怪他能那麼快地發跡!

先來回答問題,如果某某的說法屬實,胡周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

我的看法是:胡周不會承擔法律責任的。

原因很簡單,

一是這個某某其實沒有提供什麼可以致傷周立波的實質性內容。關於槍的事,某某大包大攬下來了,周也就沒什麼責任了。唯一的實錘是毒是周立波自己吸的。這個實錘在中國很嚴重,在美國藝人吸毒不是大事。俺在美國讀書的時候還吸過大麻呢,奧巴馬、克林頓都承認吸過大麻的。所以,這也不是什麼事;

二是美國法律規定,一個案由不能再述。

這是為了節約美國的司法資源而設立的原則。相似的還有認罪減刑原則,都是從節約司法資源角度考慮的。因為美國是建立在法制上的國家,如果沒有制止濫訴的規則,美國司法系統是會不堪重負而癱瘓的。

因此,即使現在有人,不管是誰,爆出周立波非法持槍和吸毒的實錘,也不可能在司法上對周立波構成威脅了,因為在美國已經不可能再以周非法持槍和吸毒來立案了。

至於錄音造假,唐爽是可以以名譽侵權對周胡提起民事訴訟的,某某可以作為證人。當然,我不認為唐爽還會在這個事情上耗費他寶貴的時間。畢竟,經過幾輪、幾方面在媒體上的曝光,只要還有點基本判斷力的正常人,不是水軍,都已經可以清晰地看到這事到底是怎麼回事了!那些號稱真相還沒有大白、先不要忙著站隊的,十個有十個是試圖把水攪渾的周的水軍!

好了,問題回答完了,回過頭來,我來講講,為什麼我認為某某是個厲害角色!

某某其實是拳不空發的,他在接受採訪的時候,也是借了王局的平臺,好好地離間了一把周胡!他在滿足王局採訪需要的時候,也利用了王局一把!

首先,某某的說法是符合中國民間的認知習慣的:兄弟是好的,壞的是嫂子!皇帝是好的,壞的是娘娘!

我不相信某某會認為周立波是個好胚子!

周打瞎老丈人一隻眼睛的時候,胡潔還遠在天邊的吧?和關棟天鬧翻的時候,胡潔出現了嗎?至少應該還沒有什麼發言權呢!

二是周胡回國後的危機公關策略完全錯誤,現在到了難以收拾的地步,某某在給周指一條路,即:你跟胡潔拉斷,撇清,所有汙水往她身上倒,你或許還有一條生路!

某某讓周覺得自己還有一條翻盤的生路,造成周胡二人的離心離德,相互猜忌!

這正是某某的厲害之處!

至於槍到底是誰放到周包裡的,今天的視頻也給了我們答案,而且符合我一開始的猜測:槍是周立波自己偷的!

前段時間,我看了周和唐分別接受王局採訪的視頻,其中的是非曲直,誰撒謊、誰編造,我已經有了判斷,因為我有美國生活的經驗,我有和美國警察打交道的經驗。通過兩人分述被截車的過程,我清楚地看出了,周在撒謊,唐說的是實話!(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我的文章看我當時的分析)

唐在講到槍的時候,說到周要某某把槍送給他,某某沒答應。這也是符合我美國生活的經驗的,因為你把槍交給沒有持槍證的人,你也是有法律責任的。某某不願意送,我完全理解。那麼槍是怎麼到了周的包裡的?某某不願講,但他說了一句,周放出來後見到他很羞愧,為什麼羞愧?偷槍行為暴露了!

另外,我相信,某某有把柄掌握在胡周手裡,這也是某某不願面對鏡頭的原因,肯定不是因為他女兒什麼的,那不合邏輯!

某某到現在,周潑了那麼多汙水到他身上,他還給周留下一線希望:咱們兄弟還是有感情的,我不怪你,我知道那都是你身後的女人所為。

某某給周留下一線希望,無非是麻痺周、忽悠周,他們今後真能摒棄前嫌恢復友誼?No way! 完全沒有任何可能的!

這就是一個成功商人的厲害之處!

對這個某某我並無好感!


龍城強哥Jason


有點搞笑,王志安成了某某的智囊團成員讓人很興奮,原本只是想看看這標題是什麼意思(;`O´)o
首先我個人認為這段視頻不存在做假。如果周立波如此低智商就不是周立波了。



其次就是如果這錄音是假的或是大部分是假的,那就是對唐爽和某某的汙衊,如果唐爽起訴周立波將從此玩完。某某就不說了,王志安都沒說出他的名字我都不好意思搶這個頭條。


周立波在微博頭條等自媒體裡有大量粉絲,他的汙衊對受害人的傷害不是賠償金錢損失能解決的,應該是+公開道歉+牢獄之災才能平息事端的。
但願這些事能早日有個結束,給大家一個平靜的新聞平臺。

回答純屬個人觀點,歡迎評論指正

如有侵權或侵犯請私聊本人修改或刪除,謝謝(*°∀°)=3


艾萊福佑


現在的情況是莫虎、唐爽、某某、周立波夫婦各有各的說法,作為局外人,根本沒辦法辨別孰是孰非。

我們能做的,就是儘可能用邏輯和常識進行一場有質量的對話。至於該相信哪位的敘述,就要靠諸位自己的分析和判斷了。

這是王局在文章中的說明,我想作為普通人,我們並不需要去站隊,站隊最大的風險是可能會被打臉,最後挫傷的還是自己。

靜靜地看著各方表演,真相總歸會有水落石出的那天。

言歸正傳,說一下某某的回應。

某某說的很多情況,和周立波夫婦的說辭都有天壤之別。

關於頂罪

某某說自己提議過說槍和包都是自己的,去替周立波頂罪,但周的律師不接受。

關於毒品

某某說周立波跟他們在一起的時候都坐不住,每隔四五十分鐘就要消失一會,王局順著問是不是判斷這可能是他吸毒的一個證據,某某隻說感覺上是。

周立波也曾經講過,是一個姓範的給的他毒品。

關於胡潔

某某說胡潔才是真正的操控者,劇本都是她編的。

莫虎和唐爽都是弱勢群體,對胡潔構不成威脅。而胡潔抓住了某某婚姻不忠誠的把柄,所以才會來這麼一出,好把周立波塑造成一個打虎英雄,被人陷害,後面就能重新登上舞臺。



關於槍

某某在採訪中說,周立波對槍很興奮,喜形於色,愛不釋手,吃飯都揹著槍套。

而周立波此前極力渲染自己對於槍的恐懼,而且說某某的槍只有兩把是合法的。

某某把槍庫中所有槍的持槍證都給王局看了,這一點上,某某是對的,周立波撒了謊。

至於槍怎麼到了周立波的包裡,某某沒有回應。評論裡有一個人說的挺好:

之所以不能回答關於槍的事,是因為:為了搭救周,他們和法院說了一套完全不同的說辭,現在更不能把真實故事說出來,因為會涉及做偽證。



關於某某的身份

周立波一直說某某是貪二代,某省委書記的前女婿,是從國內逃出來的。

某某均予以否認。

某某說自己的前岳父是一個工程師,前岳母是一個老師,現在這個太太的父親是一個村裡的村支書。

定居到美國,完全是合法的。

關於錄音

某某認為錄音有很大剪輯、編輯的成分,而且自己不可能說出“毒是唐爽的”這句話。

某某還爆料了一個非常隱秘的事情,周立波的家中有很多錄音錄像設備,搞這些,他們都是專業的。




以上就是某某與周立波所述情況的差別,看了以後,真的沒辦法分別誰說的對,誰說的是錯的。

唯一能肯定的一點,某某的槍都是合法的,因為持槍證王局一一驗證過,沒有問題。


迷影生活


1: 在美國生活多年的經驗告訴我,某某沒說假話。他說這是小事,他願意自己擔下來。可信。因為在美國朋友間一起出去打靶、打獵很正常,槍忘記在對方車裡也很正常。只要沒出事,法官一般不會重判。但並不是周立波說的槍是合法的,就算某某開車,車上的槍和子彈也必須分離。否則一樣是違法!

2: 至於毒品,某某說就是相當於白加黑感冒藥的事。可信。那點冰毒,根本構不成販毒。在美國自己吸點這些東西,有時候警察看到都懶得管。真的是屁大點事。

3: 有一點王局應該搞錯了,某某出示的應該是類似“購搶證”購槍收據之類的東西。而不是每把槍都有持槍證。事實上大部分美國人都沒有持槍證。只有購槍資格,只要考試通過,FBI背景調查通過,就有購槍資格。有購槍資格,通過正規渠道買槍,哪怕擁有100多支槍都是合法的。這點周立波法盲了。至於“持槍證”是很難拿到的,大部分州都需要當地警局負責人簽字才能過拿“隱蔽持槍證”。公開持槍證更加難拿到,除了警察和保安,街上沒見過誰可以公開配槍(德州例外)。

結論:某某沒有陷害周立波,一個在美國生活那麼多年的人,不會幼稚到拿那麼點小事去陷害別人。

科普:絕大部分美國人的槍只能放在家裡、車上、露營帳篷等等類似於家的地方,而且必須槍彈分離保存,必須有安全鎖鎖好。


我愛奶茶375


王志安這一次美國之行採訪某某的內容,其實可以用一首詩概括:

遠看泰山黑乎乎,上頭細來下頭粗。

有朝一日倒過來,下頭細來上頭粗。

這是韓復榘“將軍”在幾十年前,專門為周立波事件準備的詩歌嗎?極富哲理性!

“某某”也絕對是個文藝青年,他用莎士比亞+好萊塢蒙太奇式的戲劇性手法,直接把“波波老師”的“立波驚夢”來了個劇情大反轉。

劇情一:還記得這張照片嗎?這是周立波在王志安的節目中曝光的某某的槍,其實人家某某說這些槍都是合法的!並且某某說周立波特別愛槍,那天還在他家後院海邊打了幾個彈夾,周立波整個人都很興奮!

劇情二:某某的身份其實根本跟紅通搭不上邊,並且人家某某表態了,你可以隨便去查!這不是波波老師來了一出“秦瓊戰關公”嗎?

劇情三:周立波連續爆出的錄音內容,在某某這裡開始“現出原形”!首先某某很明確的表示,這個錄音拼湊剪輯的可能性極大!

某某提到一個細節,有一次他在周立波家裡講一些女人的事,周立波拼命的朝著某某擠眼睛,某某才知道周立波家裡有錄音、錄像的東西。其實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周立波能採集到其他人的聲音素材?

劇情四:周立波吸毒嗎?某某說周立波每隔四十多分鐘就坐不住,推測可能是去吸毒!但僅僅是推測!

劇情五:槍是怎麼到周立波包裡去的?某某說讓王志安去諮詢周立波的第一任律師,也就是莫虎!

某某在王志安的採訪中,對很多方面都有所保留。這是因為美國的法制體系跟中國不同,有些話隨便講是侵權的。所以某某在說到一些關鍵問題的時候,也只能迴避!

看問題不能只聽一家之言,關於“周立波涉嫌錄音造假”一事,就得看有沒有人起訴,有沒有人追責了,如果在美國起訴就得按照美國的法律來辦!

結尾處我還想借用另一首韓復榘“將軍”的詩,來烘托意境:

忽見天邊一火練,莫非玉帝在抽菸?

如果玉帝不抽菸,為何天邊一閃電?


紅色雄起


錄音為假,唐爽已經向上海警方報案,如果屬實,周立波夫婦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王局終於採訪到某某人了,某某人說周立波夫婦發的錄音證據是假的,看來周立波確實偽造證據了。

之前已經有專業的技術人員通過技術分析證明那些錄音是偽造的,現在某某人也開口說錄音是假的,那說明這錄音確實是假的。

之前唐爽已經以誹謗罪向上海警方報案了,周立波夫婦這次攤上大事兒了。


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量刑標準其中犯本罪的是處三年以下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犯本罪是指被誹謗人親自報案。

縱觀最近周立波事件的發展,可以看出來,周立波胡潔夫婦不惜捏造證據,不停地公開詆譭唐爽,誤導大眾,以致唐爽遭受了很嚴重的人身攻擊,形象盡毀,名譽受損,本來想回國工作,現在工作也丟了,前途盡毀。

周立波夫婦的這個行為就構成了嚴重的誹謗罪,如果是唐爽本人報案,警方介入調查,情況屬實,周立波夫婦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實際情況是,唐爽確實已經以誹謗罪向上海警方報案了,接下來就等警察的調查結果了,周立波夫婦造假證據確鑿,離判徒刑不遠了。

像他們這種公開誹謗唐爽,屬於情節很嚴重的,應該量刑很重的,至少要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周立波剛重獲自由,現在可能又要進去了,這都怪他自己,老祖宗都說了,得饒人處且饒人,他根本沒必要對唐爽步步緊逼的,給別人留後路,也是給自己留後路,現在周立波後悔也來不及了。

總之,錄音證據為假,情況屬實,周立波夫婦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R娛記


周立波的確有大量的擁躉,都假成這樣了還有人信,是什麼讓人失去了正常的思維?剪輯、編輯、合成小事一樁,周立波的工作室弄這些就是玩兒。如果錄音與公佈的錄音沒有大的出入,早就全公佈了,何必播放這幾段?至於法律問題,周立波還顧得上嗎?他早已把自己置於死地,肯定是賭一把,垂死掙扎。“某某”幾十億身家,在乎這些嗎?何況人家還有很多繞過法律的手段,就看周立波對人家傷有多深,值不值出手;唐爽是有正事兒的人,打官司的成本他付不起,無論是時間還是金錢,只能是發聲,沒有反擊的手段,無可奈何?唯一的希望就是莫虎,但莫虎在名望、真相與金錢如何選擇,誰知道呢?


年輕時有頭髮


謝友邀請:周立波與某某人想幹什麼?美國政府不追究刑事責任回國低調生活。我們大家朋友是作者,不是法官,不能給你周立波與某某人評價是對是錯,毒品是誰的。在美國法院己經講清楚如果是唐爽的美國政府法院不會無罪釋放唐爽的。

某某人中國人還是美國人、現在在美國還是中國。



唐爽是中國留學美國,一個年輕人己經被美國警察搜出來毒品與槍支周立波與唐爽聯繫在一起,跑不了周立波也跑不了唐爽。即然美國政府法院判決無法釋放了,為什麼回國唐爽沒有工作,現在炒作周立波與唐爽,某某人偉大中國把自己放不下,光榮,持槍,毒品能洗白?如果錄音假的,但是目前沒有中國公民舉報或著報警,只是媒體炒作,司法介入可能追究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