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记扎史此木同志三等功,追授迪庆州五一劳动奖章、“迪庆州三八红旗手”

扎史此木,女,藏族,系迪庆州佛山乡人,德钦县公安局升平派出所民警。2018年6月9日10时参与6月安保维稳工作时,累倒在派出所,送往就医后因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33岁。

追记扎史此木同志三等功,追授迪庆州五一劳动奖章、“迪庆州三八红旗手”

扎史此木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长期奋斗在藏区繁重的安保维稳和服务群众工作中,常年坚守在海拔3400多米的工作环境,用自己生命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她把全部青春和热血奉献给了公安事业,充分体现了她对党和事业的赤胆忠诚、对藏区群众的真情厚爱、对公安事业的无限热爱,她严格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

为表彰扎史此木同志的先进感人事迹,弘扬她忠诚、为民、奉献、履职的精神,迪庆州总工会追授扎史此木同志迪庆州五一劳动奖章;迪庆州妇联追授扎史此木同志为“迪庆州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迪庆州公安局追记扎史此木同志三等功。

追记扎史此木同志三等功,追授迪庆州五一劳动奖章、“迪庆州三八红旗手”

迪庆警方

diqingjing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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