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收戒”!灵宝警方一周收了12名“瘾君子”

大收戒

自“平安夏季”大收戒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灵宝市公安局各警种、各派出所按照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全警动员,近期一周内抓获吸毒人员12名,禁毒工作再取新战果。

豫灵派出所

6月27日,豫灵派出所民警根据掌握线索,在豫灵镇新西街将吸食毒品“黄皮”的违法行为人杜某红(豫灵镇董社村人)、薛某平(豫灵镇豫灵村人)两人抓获。

经查:2018年6月27日8时许,杜某红在豫灵镇新西街某出租房吸食毒品(黄皮),经对其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

经查:2018年6月24日15时许,薛某平在豫灵镇新西街某出租房吸食毒品(黄皮),经对其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

当日,违法行为人杜某红、薛某平因吸食毒品被灵宝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黄河路派出所

6月28日,黄河路派出所依法行拘一名吸毒违法行为人范青某(灵宝人)。

经查:2018年06月27日早上,黄河路派出所民警获取线索,范青某在灵宝市区某家属楼其租住的房内吸食毒品。

当日,违法行为人范青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朱阳派出所

6月29日12时许,朱阳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在灵宝市新华路将涉嫌吸毒人员连某海(灵宝人)和连某德(灵宝人)抓获。

经查:连某海在2018年6月24日11时到三门峡市购买毒品“黄皮”,于当天下午15时许,在灵宝市区某公厕内吸食;连某德在2018年6月25日16时许到灵宝市区购买毒品“黄皮”,并于当天下午18时许,在灵宝市某公厕内吸食。经对连某海、连某德分别进行尿样检测吗啡类呈阳性。

现依法对两名违法行为人连某海、连某德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已执行。

桐沟派出所

7月2日,桐沟派出所抓获两名吸毒违法行为人许某丽(豫灵镇杨家村人)、马某朗(豫灵镇杨家村人)。

7月2日10时许,民警根据掌握线索,依法传唤许某丽、马某朗至桐沟派出所进行尿样检测,结果二人检测结果均呈阳性。经查:6月30日20时许,许某丽、马某朗在豫灵镇公路边一废弃小房内吸食毒品“黄皮”。经民警询问,二人对其吸食毒品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许某丽、马某朗二人因吸食毒品已被灵宝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特巡警大队

为深入开展 “平安夏季”大收戒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减少毒品社会危害,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灵宝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主动出击,一击而中,成功抓获3名吸毒人员。

2018年7月3日11时许,特巡警大队专业队民警根据侦查所得线索,在市区一路口将涉嫌吸毒的孔某(灵宝市区人,曾因吸毒被强制戒毒)抓获,当场从孔某身上搜出疑似毒品零包一个,经鉴定为黄皮。又根据侦查所得线索,与阳平派出所协作,在某公厕将正在吸食毒品的嫌疑人杜某(灵宝市区人,2011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陈某(灵宝市区人,2006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9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2015年因吸毒被强制戒毒、2016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一举抓获,当场搜出疑似毒品零包两个、开锁工具一套。经突击审问,杜某、陈某交代了2018年6月底两人在环城桥东头某小区用开锁工具入室盗窃,盗得现金1000余元,7月1日再次利用开锁工具在环城桥东小区窃取银镯子2个、现金1000余元的犯罪事实。经尿检,三人均呈阳性,在强有力的事实面前,孔某、杜某、陈某对吸食毒品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大收戒”!灵宝警方一周收了12名“瘾君子”

尹庄派出所

7月3日,尹庄派出所依法将吸食毒品违法行为人李某尧(焦村镇人)、郭某洁(阳平镇人)行政拘留十日。

经查:2018年7月2日20时许,民警根据掌握线索,在灵宝市长安路某酒店将吸食毒品违法行为人李某尧、郭某洁当场抓获,经对二人进行尿样检测,结果均呈阳性。经询问,李某尧、郭某洁对近期多次在灵宝市长安路某酒店等处吸食冰毒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员李某尧、郭某洁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十日,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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