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微动态」海南区检察院内外联动 促进财产刑执行

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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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力度,进一步维护刑罚权威,海南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障财产刑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

对财产刑案件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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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海南区人民法院的财产刑案件进行审查。在审查中发现:罪犯董某某因犯诈骗罪、危险驾驶罪被海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该案董某某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金,针对董某某涉及的罚金刑未执行部分,我院依法向海南区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立即移送立案庭审查立案并移交执行局。海南区人民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在10日内就将检察建议回复及缴纳罚金的回执送达我院。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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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起财产刑执行案件的办结,我院与海南区人民法院就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监督达成共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协调、加强联系,确保财产刑案件依法、公正、规范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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