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鋪面轉嫁損失僱假房東簽合同,男子被控犯詐騙罪

四川籍男子王某因經營不善,無法承擔高達1.8萬元的月租,為及早將店鋪轉給受害人陶某、轉嫁損失,對陶某謊稱月租僅需1.2萬元,還找人冒充房東與陶某籤合同,以致陶某遭受損失。1月8日,王某被控犯詐騙罪,於法院當庭受審。

2017年5月,陶某聽說南寧市東葛路一羊肉粉鋪面要轉讓,便前往與店老闆王某談鋪面轉讓事宜。王某說,鋪面轉讓費需10萬元,其中包括4萬元押金,1個多月租金,店面設備價值及裝修費用,而每月租金為1.2萬元。陶某感覺價格較合理,便叫王某約上房東見面,簽訂變更合同。

轉鋪面轉嫁損失僱假房東籤合同,男子被控犯詐騙罪

5月25日上午,陶某在店面見到了自稱姓廖的“房東”。雙方簽訂完合同後,王某就把押金條、鋪面租金收據等交給陶某,陶某則通過銀行轉賬,將10萬元付給了王某。

5月27日下午2時,陶某發現店面門鎖竟被換掉了,王某的電話關機,再打“房東”廖某的電話也沒人接聽。陶某感覺可能被騙了,就到派出所報案。

此後,陶某收到王某發來的一條短信,稱房租的真實價格是1.8萬元,還欠房東押金2萬元。當晚8時許,陶某在派出所的幫助下與廖某聯繫上,才得知廖某根本不是房東,而是陶某找來冒充的。原來,當真正的房東李某找到陶某,告知陶某要想繼續經營就得交4萬元押金,每月交納1.8萬元租金的情況後,陶某隻得把鑰匙交還李某,並將自己的東西全部搬走,李某隨即更換了店面門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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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2日,王某於一賓館被當地警方抓獲.王某供認,因經營不善,米粉店一直虧損,他便想把鋪面轉租出去,怎奈有幾個人來店面看過後都嫌租金太高不肯租,他便叫來廖某冒充房東和陶某簽訂轉讓協議,並給了廖某1000元好處費。而在王某與李某所簽訂的合同裡,已註明如需轉讓必須經由李某同意。

2018年1月8日的庭審現場上,王某表示認罪,並懇請法院輕判。公訴人表示,王某找人冒充房東與陶某簽訂轉讓合同,將自己的損失轉嫁給他人,使陶某遭受損失,其行為已涉嫌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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