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甘井法庭调解一起“涉贫”当事人索要劳务报酬纠纷

——让贫困当事人吃到“开心果”

“十七年了,镇上的领导换了好几届,为这点钱我跑断了腿,原以为这钱都要不回来了,没想到法官帮我要回了钱,谢谢你们!”当贫困户张某从办案人员手里接过1700元工资款时,激动地说道。

合阳县甘井法庭调解一起“涉贫”当事人索要劳务报酬纠纷

合阳县甘井法庭调解一起“涉贫”当事人索要劳务报酬纠纷

合阳县甘井法庭调解一起“涉贫”当事人索要劳务报酬纠纷

合阳县甘井法庭调解一起“涉贫”当事人索要劳务报酬纠纷

2001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活动时,合阳县甘井镇政府雇佣原告张某填报相关资料,活动结束时因经费紧张,镇政府为张某出具了欠550元工资的“证明”一份。此后张某一直找镇政府索要未果。今年7月12日,张某一纸诉状将镇政府告上法庭。受理案件后,办案人员电话联系原告得知其受伤骨折,行动不便,遂当即前往张某家中办理相关受理手续。当看到张某家墙壁上张贴贫困户资料,了解到张某近年来身体不好,儿子外出多年没有音讯等情况时,法庭负责人意识到此案是一起典型的涉贫案件,决定启动“绿色通道”,拟定快速调解处理方案。办案人员一边多次安抚原告,向其讲解合阳法院依法审理扶贫领域案件助力脱贫攻坚的制度规定、方式方法,增强打赢官司、维护权益的信心,一边及时到镇政府与相关领导沟通,指出政府不履行给付义务可能承担的不利后果,告知其原告的家庭详细情况及贫困户客观事实,督促镇政府尽快支付原告的劳务工资。考虑到原告劳务费拖欠时间较长,希望镇政府在给付原告原工资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办案法官的多次努力,镇政府于本月25日将案件款1700元送至法庭,并委托法庭代为支付。

一起拖欠十七年的劳务合同纠纷终于在法官的调解下画上圆满的句号,看到原告拄着拐杖将办案人员送出门时脸上洋溢的灿烂笑容,法官们内心反复念叨着四个字:司法为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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