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陽文化中心屬於國有資產變成私有企業搖錢樹

共用地,顧名思義就是大家共同擁有的地方,它包括城市交通、通訊、能源、供排水系統、廣場、公共綠地以及學校醫院等教育衛生文化娛樂公共基礎設施用地。然而,有人卻認為公共用地誰都可以佔用一份,於是侵佔公共用地的現象層出不窮筆者在河南信陽市文化中心走訪發現,有人搭建鋼構舞臺,有人將其開墾成“私人菜園”,有人佔用公共用地擺攤設點……這些不文明行為,正漸漸成為一種習慣,值得人們警醒。

河南信陽市文化中心門口通過群眾舉報:人正在文化中心廣場搭建鋼構舞臺,佔道經營,讓本來就很狹小的廣場,顯得更加擁擠,給市民帶來不便,更是違規違法。隨後筆者來到實地調查,發現事實就是如此。有下圖為證。

河南信陽文化中心屬於國有資產變成私有企業搖錢樹

“侵佔”成了一種習慣

根據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以及公共基礎設施旁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因建設等特殊原因,必須徵得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街道從事擺攤設點等經營活動。確需臨時佔用道路設置市場的,應當經市人民政府批准。

因此,如果發現侵佔、破壞公共用地的行為,信陽市城市綜合執法管理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啟動制止、調查取證、明確違章行為人、做出行政處罰的程序,如果違章在限期內拒不履行處罰,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莫把公共用地當“私地”

公共用地,屬於公眾,作為個人如果隨意侵佔,把公共用地當作自己的“私地”,同時,侵佔公共用地的行為也破壞了城市環境和秩序,如果人人都把公共用地當作“私地”隨意使用,那麼我們的城市將雜亂無章。

而在這些侵佔公共用地行為的背後,凸顯出的是市民公共意識的缺乏,也是自私自利本性的折射。作為一個生活在現代社會的公眾,我們應該樹立起公共意識,多從社會文明的角度考量自己的行為,而不能只從個人的角度出發,要多想想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否侵佔了他人的權利,是否給別人的生活造成了困擾,是否給社會造成了不利後果和影響。

河南信陽文化中心屬於國有資產變成私有企業搖錢樹!

文化中心作為信陽市的主要通道,這種私搭亂建,拆了建、建了拆的行為,實在是抹黑了信陽的形象。河南信陽文化中心公共用地成為自家生財金庫何人批覆? “私搭亂建”是什麼時候形成的?這些“私搭亂建”是否屬於違章建築,是否應該予以拆除呢?何時拆除?到底什麼時候才能拆除落實到位?

希望信陽執法局局長等關部門能到文化中心實地考察,進行集中拆違行動。並在全市進行拉網式排查,集中整治。還城市更多的空間,這樣才能建設美好的信陽城市。

此事件廣大市民密切關注,一天不拆除,筆者將繼續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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