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維護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的公告
2020年第1號
為維護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總體平穩,保護廣大群眾和合法經營者的正當權益,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就加強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監管,維護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各相關經營者要嚴格遵守《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質價相符的商品和服務。禁止相關經營者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1.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2.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3.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4.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牟取暴利;5.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6.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的行為。
二、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力度,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及時曝光典型案例,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三、廣大群眾積極監督,發現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及時撥打12315舉報電話進行舉報投訴。
信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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