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发布!佛山广州深圳总分位居三甲

■按:

本次评价受广东省工商局委托,由广东省消费环境研究会、《消费者报道》杂志社承担全部指标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和报告撰写工作。同时邀请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山大学、广东消费经济学会等机构专家学者,成立消费环境评价工作课题组。

根据构建的指标体系,组织数百名专职人员和志愿者,前后历时半年时间,通过多种方式、多渠道采集全省消费环境评价所需数据。经主办方和课题组专家多次论证,形成评价报告,最终通过省政府新闻办向全社会发布。

5月10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新闻发布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社科院联合发布《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简称《报告》)。据了解,这是广东省首次向社会发布全省及21个地级以上市消费环境评价结果。

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发布!佛山广州深圳总分位居三甲

主办方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凌锋认为,评价广东消费环境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消费环境评价社会影响,推动各地政府更加重视消费环境的优化提升。

消费环境评价得分:佛山、广州、深圳位居前三名

评价结果显示:广东全省的消费环境评价总得分为76.11分。5个一级指标得分分别为:质量与安全81.38分、维权与监督77.59分、基础与发展74.74分、能力与评价73.73分、品牌与诚信73.63分。根据省内各市评价得分,2018年广东消费环境评价得分前十名的地市为佛山、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东莞、惠州、汕头、湛江、梅州。

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发布!佛山广州深圳总分位居三甲

▲2018年全省消费环境评价总得分为76.11分。其中一、二级评价指标得分情况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凌锋认为,开展消费环境评价有利于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发挥消费引领作用,倒逼供给端沿着消费升级的需求来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品升级,构建需求和供给两端共同发力的双驱动格局。

《报告》显示,广东经营者品牌诚信建设成效初显,消费环境基础条件相对完备。消费者对基础环境方面满意度评价得分最高,为77.18分;在8大类商品满意度方面,整体得分为75.81分,对“生活日用品类”商品满意度得分最高,为78.34分;在8大类服务满意度方面,整体得分为75.40分,对“通信与网络服务类”满意度得分最高,为77.02分。值得关注的是,消费者对“消费维权”指标的满意度评价得分最低,整体仅为71.73分,表明消费者在消费维权方面的获得感不强,对提升维权成效仍有较高的期待。

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发布!佛山广州深圳总分位居三甲

据了解,佛山早在2012年就率先开展适宜消费城市指标体系研究,并在2017年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启动放心消费创建试点城市工作。此次评价,佛山在质量与安全、品牌与诚信和维权与监督三方面领先。

需要指出的是,广州和深圳这两座一线城市的成绩尽管也不错,但在一些细节上存在着不足,比如广州的企业信用、投诉和解、信息基础、居民消费、城乡消费等5项指标排名靠后;深圳的产品安全、合同守信、正品承诺、投诉和解、投诉处理、经济贡献等6项指标排名靠后。

开展消费环境评价有利于优化消费环境

《报告》强调,消费已成拉动广东经济增长的主动力。2017年广东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2万亿元,连续35年居全国首位。2014年-2016年广东最终消费率(用居民个人消费和社会消费的总额占当年GDP的比率)分别为50%、51.1%和51.5%,呈逐年递增趋势。

然而,广东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仍然亟待提升,2016年广东最终消费率为51.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美国、欧美、日本、香港等发达经济体75%以上的最终消费率水平相比,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发布!佛山广州深圳总分位居三甲

此外,《报告》指出,广东还存在着各地消费环境建设不平衡不充分,主要表现在珠三角排名整体靠前,而粤东西北相对靠后;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有待完善;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有待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指标平均得分普遍偏低等问题。

凌锋透露,广东省工商局将充分利用评价报告结果及建议,紧紧围绕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新要求,推进开展全省放心消费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原工商总局等27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部署,强化消费环境建设舆论正向引导,建立消费环境评价数据采集和智能化评价管理平台,提升评价数据质量和评价工作智能化水平,打好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组合拳”,为广东省持续改善消费环境提供新动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