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摔手机,甘肃女孩跳楼围观者瞎起哄,这背后隐藏着什么?

大妈摔手机,甘肃女孩跳楼围观者瞎起哄,这背后隐藏着什么?

行业动态观察

前几天,一位宁波大妈火了。她捡到一名年轻女子丢失的手机后,索要2000元酬劳,但失主只拿出500元现金,并送上一筐杨梅表达谢意。于是大妈不仅拒绝归还手机,还在失主报警后怒而把手机摔碎。

在讨要手机过程中,面对小姑娘的苦苦哀求,这名中年大妈态度傲慢,冷淡,不松口,坚持要2000元酬谢费。

于是,大妈成了“网红”,受到网友们义愤填膺,一边倒地谴责,什么“无德”“不当得利”“敲在勒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等。

大妈受到舆论谴责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可有没有人问过自己,大妈为何会这样?自己的周围还有这样的人吗?

大妈的事还没有完,6月20日,甘肃庆阳女孩李某某从8楼跳下,有多名围观者在楼下起哄鼓掌“跳呀,快跳呀!”。有人还发朋友圈“终于有人跳楼了,要跳就跳,果断一些,别给警察找麻烦!”“昭仓跳下去了,唐塔也跳下去了,你倒是跳呀!”

甚至在女孩跳下后,有围观者还吹口哨,表示“跳的好”。

让人心痛的是,女孩李某某才19岁,一个花季少女就此陨落!

于是网上开始发酵,网友又一边倒谴责旁观起哄者“冷漠”“无情”“围观者”“看客”“人血馒头”等等,仿佛又回到了鲁迅先生笔下《呐喊》的年代!

旁观起哄者固然可恨,受到谴责也是咎由自取,可又有谁问过自己,围观者为什么会瞎起哄?这仅仅是个案吗?

实事求是地说,无论是宁坡大妈的无理贪财,还是甘肃庆阳围观者的冷漠无情,都绝非个案,抱有这种心态的人也大有人在,只是我们见怪不怪罢了!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的文明时代,面对自己的同类能这样冷漠,相欺,甚至相食,说明我们社会生态存在问题,至少是道德法律建设层面存在不足。

人性有两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而善恶是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有所变化。当外部正气弘扬的时候,善的一面就会得到充的表现,恶就会被抑制。而当外部环境出现问题的时候,恶的一面就会萌生。

胡适先生在他的《道德和规则》一文中写到“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谈高尚,天天没事就谈道德规范,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尽管胡适先生所处的年代与我们现在大不相同,所说的话也不一定完全正确,但有一点却是对的,那就是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

在谈道德之前应先谈法律、讲规则,只有坏人得到应有的惩处,正气得到弘扬,才能谈道德。否则,坏人没有得到惩处,又如何去谈道德?就算是谈了,不知又有多大用处?

比如这次大妈和那些围观起哄者,如果不用法律的手段对他们进行惩处,只从道德层面进行谴责,成本太低了,谁能保证他们会引以为戒?

反而可能会助长一些人的嚣张气焰,产生东施效颦的效果,导致这类人越来越多,更难管理。

可如果用法律的手段对他们进行了严惩,结果可能就完全不一样了。会让那些有恶念的人忌惮,害怕,从而收敛自己,甚至引起自我反思,开始中规中矩,向善不敢说,起码不会作恶!

只有先拿起法律的武器,使得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让正气得到弘扬,良好的道德氛围才能形成,良好的秩序才能建立,一切才能蒸蒸日上!

所以说,宁坡大妈摔手机,甘肃女孩跳楼围观者瞎起哄背后隐藏的是我们道德法律建设方面的“不足”,希望我们能尽快补齐“不足”,严格依法治国,形成人人爱我,我爱人人的良好社会风气,那样我们的国家会更加强大,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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