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司法局:冒酷暑上门办案 用真情为民服务

襄城县司法局:冒酷暑上门办案 用真情为民服务

中新社河南分社许昌7月25日电 “天气这么热,县司法局和法院的同志还一起上门来办案,给俺们省了很多麻烦,现在司法部门的便民措施真是好啊!”近日,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官为紫云镇张村武老汉办妥法律援助和立案手续后,身患偏瘫无法言语的老人激动地一个劲打手势,他的家人对律师和法官冒着酷暑上门办案赞叹不已,连声表示感谢。

据介绍,紫云镇张村的武老汉,今年82岁高龄,育有二子二女,均已成家立业。在老伴和大儿子去世后,他一直跟随二儿子生活。几年前,他患脑梗导致偏瘫,生活不能自理,一直由二儿子和儿媳悉心照料。可时间久了,二儿子需要外出打工养家糊口,其岳母也需妻子照顾。由于他本人的生活不能自理,儿媳在照料公爹生活起居方面也十分不便。于是,夫妇俩要求两个妹妹共同履行赡养义务,分担他们赡养父亲的压力。不料,武老汉的两个女儿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既不愿在生活上照顾老人、情感上亲近老人,也不愿支付赡养费用。无奈,他们只好诉诸于法律,以老人的名义将自己和两个妹妹一同起诉到法院,要求她们一起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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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襄城县法院咨询时,他们被告知赡养案件须由当事人亲自到场才能立案。得知武老汉身患偏瘫,行动不方便,无法亲自到法院立案,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可以上门办理立案手续。

鉴于老人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状况,已符合法律援助的标准,襄城县法院立案庭的陈庭长又联系县法律援助中心,建议为武老汉提供法律援助。襄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初步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程序,同意指派律师与法院工作人员一起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到老人家中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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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襄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与县法院立案庭法官相约,一起驱车三十多里来到紫云镇张村武老汉的家中,现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通过充分的沟通,确认起诉三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是老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在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征得老人同意后,现场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和立案手续。之后,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表示,将尽快完善援助审批手续,指派援助律师,做好诉讼前的准备工作;法院立案庭陈庭长也表示,会尽早安排民事庭开庭审理。

据了解,仅用了不到半天的时间,襄城县司法局的法律援助律师和襄城县法院的立案法官就为老人一次性办齐了法律援助和立案手续,再次用真情联袂谱写了一曲为民服务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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