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司机因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上路,被吊销驾照罚款3100元

  为了落实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源头管、入口堵、路面查"和"六个必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署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不定时、不定点的开展查处行动,坚决做到严厉查处,绝不手软。根据支队工作部署,10月13日上午,交警特勤大队在迎宾互通路段设卡开展"两客一危"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当天上午9时50分许,执勤民警在例行检查一辆由驾驶人胡某石(男,47岁)驾驶的琼B2XX15号中型专用校车时,其出示的驾驶证副本背页竟然未注明准许驾驶校车事项。经询问,该车系三亚市某幼儿园校车,驾驶人胡某石于2011年取得A2驾驶证,其自认为能驾驶校车,就到幼儿园应聘校车驾驶人,幼儿园也未查看其校车驾驶资格就安排他上岗工作。在检查过程中执勤民警还发现,该校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辆交强险标志。

目前,三亚交警依法驾驶人胡某石因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校车且车辆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3100元顶格处罚,暂扣车辆。同时,三亚交警将对该校车所属幼儿园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警方提示,学校在聘用校车驾驶人时,一定要认真审核驾驶人是否具备驾驶校车资格和能力,一定要对校车驾驶人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孩子们上学路的交通安全。

三亚一司机因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上路,被吊销驾照罚款3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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