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不悔改,二次酒驾又被抓

9月22日是全国公安交警夜查统一行动日,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积极组织开展主要围绕"酒后驾驶"、"两客一危"、"四类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夜查行动。

当晚,三亚公安交警吉阳大队在榆亚路酒吧街路段设卡夜查。0时15分,当事人杨某帅(男,33岁)驾驶车牌号为琼BM1XX7"吉利"牌小型轿车,途经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酒吧街路段时,被吉阳大队夜查交警查获,经对司机杨某帅进行呼气检测,其结果为55mg/100ml。次日,办案民警通过交通管理应用平台系统核查,发现杨某帅曾于2017年7月8日在吉阳区狗岭路路段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特勤大队查获并暂扣驾驶证。随即吉阳大队民警询问杨某帅当前使用的驾驶证来源,杨供述其真实驾驶证仍处于暂扣期间,当前使用的驾驶证是从他人手中购买的伪造证件。

杨某帅的行为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使用伪造驾驶证,目前,杨某帅已被三亚公安交警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0元罚款。

酒驾不悔改,二次酒驾又被抓

酒驾不悔改,二次酒驾又被抓

酒驾不悔改,二次酒驾又被抓

酒驾不悔改,二次酒驾又被抓

法律索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一次性扣12分,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亚公安交警提示:夏秋交替季节,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高,三亚公安交警将始终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的高压态势,一如既往严查严管,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坚决抵制交通违法、抵制酒后驾车,共同维护三亚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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