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一男子在超市門口抱走3歲女童,被衆人圍堵毆打的這一現象?

99隨便


事件還原

7月25日中午,濉溪縣閘河路與虎山路交叉口南一超市門口,三歲半女童正在家門口玩耍,孩子母親以為孩子走丟了,找了好久都找不到,於當天中午12點半,打電話給濉河派出所,接警後,工作人員迅速調取了現場視頻,發現孩子在11:35分被一名男子誘騙走。

家人和工作人員立刻開始尋找,下午一點多,孩子家人遇到從濉溪縣開車去淮北市上班的陳先生,上前詢問是否“看到一個穿褲衩的男子抱著一個三四歲的孩子通過。”

陳先生沒當回事,加好油繼續往淮北方向駛去,幾分鐘後,陳先生砍看見穿著大褲頭的男子抱著一個小孩,上前詢問,最後解救了孩子。

孩子被及時解救的原因?

這次人販子沒有得逞,我們為孩子感到慶幸的同時,也應該總結“成功解救的經驗。”
1、家人及時尋找,當發現孩子不見時,孩子的媽媽和家人立刻開始尋找,求助派出所工作人員,求助路人。

2、派出所工作人員接到電話後調取監控錄像,利用科技手段鎖定犯罪嫌疑人。

3、路人陳先生的熱心幫助,陳先生在看到人販子之後可以選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然而他能“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沒有選擇袖手旁觀,值得稱讚!

題外話


當然這次小姑娘能夠成功逃脫“魔爪”也和人販子的“勢力孤單”有很大關係,想想如果是團伙作案,恐怕早已經不知道被轉移到何處。

人販子是可怕的,然而比人販子更可怕的是“某些家長”,有些家長即使是帶孩子外出也做低頭族,置孩子的安危於不顧,為什麼丟孩子的事情屢屢發生?家長應該再提醒孩子被拐的同時,時刻提醒自己“大意失荊州”!


幸福媽媽的秘密


對待被抓現行的人販子就應該就地挑斷他手筋腳筋,挑的時候要告訴他我們要做什麼,讓他們體會一下孩子們的恐懼。這是他應得的懲罰,還要給他腦門刻上人販子三個字。還有刻字的時候請擋住攝像人群。


2小時llllll


99隨便語:打得好,為黃衣男子陳先生鼓掌!對於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我們沒必要有任何的同情。

7月25日,安徽淮北濉溪縣街頭,發生驚險一幕。

(1)監控錄像顯示,當天中午11時35分,濉溪縣閘河路與虎山路交叉口南一家超市門口,一名3歲半女童,被一名中年男子,強行抱走。

(2)女孩母親四處尋找無果,於12時30分報警。

(3)當天下午13時許,陳先生(男,濉溪縣人,55歲)駕車上班,途徑加油站加油時,看見兩名神色慌張女子,四處找人打聽:“有沒有看到一個40多歲的男子,他穿個大褲頭,抱著一個三四歲的孩子經過?”

(4)陳先生離開加油站幾分鐘,經過南黎路與濉溪路交叉口後,突然注意到,車窗外的路邊,有個穿著大褲頭的男子抱著一個小女孩,正在低著頭往前趕路。

(5)陳先生立刻停車,上前將男子攔下:“剛才有人在找丟失的小孩,你和這孩子什麼關係?

男子支支吾吾,說的話聽不懂。

陳先生果斷問小女孩:“

小朋友,你認識他嗎?他是你什麼人?”不料,小女孩一下子哇地一聲大哭了起來。

(6)陳先生趁男子愣神,猛地將小女孩從對方手裡奪下。

男子這時候想溜,陳先生一把抓住對方,吼道:“不要動!事情搞清楚你再走!

(7)在路人幫助下,陳先生將男子抓獲,有人找來繩子,將男子的手腳捆牢。

小女孩的家人和民警,陸續趕到現場。

(8)25日晚,濉溪警方發佈情況通報,犯罪嫌疑人趙某,44 歲,河南夏邑人,因涉嫌拐騙兒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9)據小女孩家屬介紹,事發地點就在女孩家門口,離家僅有10米遠左右,小女孩經常在那裡的超市門口玩耍。

第一,光天化日之下,當街強行抱走女童,賊膽包天。

這個犯罪分子太囂張了!

事發地點就在人來人往的大街上,一個3歲半的女童,居然就這樣被強行抱走,現在的犯罪分子,真的到了猖狂至極的程度。

如果這樣的孩子有危險,社會上存在危險的孩子,有很多很多!

第二,陳先生是見義勇為的英雄。

毫無疑問是英雄。

假如沒有陳先生出手,趙某很可能就得手了,小女孩雖然已有3歲,能行動會說話,但不過是幼兒園小班的年齡,完全無法對抗一個成年人。

當趙某將小女孩帶到更偏僻的地方,這個小女孩還有活路嗎?

等待她的,將是如何黑暗的人生呢?

第三,應當嚴查,趙某是否慣犯,不能輕饒。

以趙某的囂張做法,此人對這一套作案手法熟悉,很可能不是首次作案,因為,以普通人的心理素質,很難在大街上,把一個素不相識的小女孩抱走。

這樣的犯罪分子,通常是累犯,慣犯。

應當嚴厲審查,或許從這個趙某身上,就能查出一系列線索,包括有無同夥,有無其他被拐賣的孩子等等。

第四,為何是涉嫌“拐騙兒童罪”?

有人或許不是很清楚,這一類的案件中,犯罪分子由於犯罪目的的不同,有可能觸犯的是兩種罪名,刑事責任差別很大。

拐騙兒童罪:指以“收養”“奴役”等目的而進行的“拐”,量刑幅度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拐賣兒童罪:指以“出賣”為目的的“拐”,量刑幅度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

但在有些案件中,比如濉溪縣這起案件,犯罪分子很快被抓獲,尚未將孩子出賣,這時候,只能依靠犯罪分子的口供,以及其他證據,確定是拐騙還是拐賣。

但我認為,對於趙某這種犯罪分子,應當從嚴掌握!

很顯然,這種犯罪被抓獲後,為了達到給自己減刑的目的,他不會說實話,比如原本想把孩子拿去出賣的,他會撒謊說“準備自己養”。

假如我們相信了趙某的謊話,就會讓犯罪分子,逃脫制裁。

結束語:陳先生好樣的!濉溪縣好樣的!如果全國各地都能像濉溪縣,發現拐賣兒童的犯罪分子,別怕事,上去狠狠修理他,犯罪分子就不敢猖獗。


99隨便


打死了麼?沒打死請繼續。這種拐賣人口的,一經查證,就地處決。絕不姑息。太可惡,喪盡天良。強烈要求人大立法機關立法,拐賣人口不論輕重一律處決。強力震懾此類犯罪。每一次拐賣毀的不僅僅是一個家庭這麼簡單,必須給予強有力的制裁。


壯志驕陽BOY


這些喪盡天良的畜牲,就應該這樣對待。

孩子們不僅僅是一個家庭的命根子,也是整個國家的未來。有了後代,才有國家民族的未來。

這些畜牲毀掉的不僅僅是一個個家庭,造成人間悲劇;也是在毀掉國家的根基。

大家行動起來,能報警的報警,能助攻的助攻。不過要注意安全,別打死了,打傷也就可以了。


索94m


我覺得打都是輕的。拐走人家孩子,孩子的父母殺她的心都有吧?當然殺人是犯法的。想到孩子萬一沒找著,孩子父母得有多悲痛啊!看♡等著你♡那個節目的時候,每次都是哭的不得了,心疼的不的了!逮到人販子了,覺得打一頓都是輕的,大家不要怪我心狠。想想如果自己的孩子丟了………


鳳棲梧桐425


以我看法,打他是比然的,因為都有兒女,將心比心,為了以己私利抱走別人家的孩子去買錢,還有更可恨的事,有的人販子偷了孩子,是為了人體器官,可恨之及,你說要是抓著現行了,對這些可惡的惡魔,有誰能控制住當時的局面,我也不能利外,也打他,當然還有公安機關,也得先揍他-頓以解心頭之恨,這就是我的點評,不管對於不對就這樣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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