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用户142489695


在民事诉讼中,电话录音一般可以作为证据,但最好有其他证据配合使用。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件: 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三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另外,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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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录音能否做为证据,理论上只要不是非法取得,不是掐头去尾经过剪接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完整的都可以做为证据使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是以法官的裁量权来判定,他支持就可以不支持就不可以,也就是法官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横批:不服不行!他把录音认不认定为证据不会告诉当事人,只有等判决结果下来,你才发现,理论上根本不可能被当做证据的录音居然被法官采信了,或者理论上完美的录音居然没被法官支持,判决书已下,生米煮成熟饭了,要么认命要么花时间精力财力再上诉,反正一审法官收到诉讼费了,上诉是否能胜诉呢?未知数,谁也不能肯定二审法官对录音证据是否采纳……所以,问这样的问题没用,律师都不能告诉你,结果只有主审法官自己知道,你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取得完美的录音,有胜于无,万一被采纳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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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音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是承担义务的一方

只有债务人(欠款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实践中有人不承认被录音人是他本人,这时您应及时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但鉴定费用您先预交(费用很贵,一般按照分钟收费),最后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由法院判决(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当然拨打的电话最好是被录音者在电信或者移动等公司登记的号码。

二、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券债务内容或者是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如果是欠款,那么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金额最好具体到个位,越具体越好,越准确越好。

三、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有些时候录音者会故意引导对方作出某些回答,之后进行技术剪辑,得出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真实,也是无效的。

四、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不能凭同意结婚的录音要求法院判决结婚(因为婚姻法规定婚姻是自由的)。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

五、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即被录音者必须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任何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因此在录音时应注意言行,谈话时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六、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应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另外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克制成光盘(法院需要)。

七、电话录音可以公证

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公证的录音可以被法院认定没有经过剪接,另外公证费用也不高。


听文化发声音


我想知道别人给我打电话我录音了算不算合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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