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狱服刑的犯人得了重大疾病后,家人没钱或家人不愿治疗,监狱会怎么办?

紫月飞雪1


人食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之理。监狱里的服刑改造人员一样会生病,有些还是大病,那么监狱如何处理呢?

首先,我国是法制社会,犯人虽然触犯了《刑法》。虽然被剥夺了自由和政治权力,但没有剥夺生命权。所以,监狱有一定标准的医疗机构来维护法人的生命权力。定期体检,有病就治。监狱对有些疑难杂症,条件不容许,可以到地方医院进行治疗,费用当然有监狱方面支出。如果犯人的刑期和犯罪事实不影响与家人的接触,可以通知家属探望,与监狱方沟通在医院方面同意的情况下,配合治疗,但所用药品和治疗方式必须经监狱和医疗单位权威机构的同意才能进行治疗。这关乎到“责任”问题的划分和认定。以免发生死亡和出现医疗事故后追究责任的大问题。如果,犯人在生病期间死亡了,《监狱法》第55条有明确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作医疗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监狱方面对罪犯有保护其生命的义务。小病即治,大病想法治疗。减少死亡率,这都是法律有严格规定的。与家庭有钱没钱没有关系,不过,条件好的也必须与监狱方和权威医疗机构合作,以免发生治疗纠纷。总之,犯人是有生命权利的特殊群体,监狱必须保护他们的生命权力。


何由之


你好!我说一下我的经历,我之前有写过关于自已的那段生活。但没有提及住院的事,今天就跟大家聊聊。


监狱我不是很清楚,因为我的刑期是一年,比较短,基本上等判诀书下来我也快出去了。看守所是给医治的,它有独立的医院,在押人员难免有个发烧感冒之类的。不可能不给看,更不可能在外面的医院,除非有特殊情况。我在这里说的,我就是那个特殊情况。


我当时犯的事是抢劫,被工厂里的人抓住了,愤怒的人群把我们狠打了一顿,我当时什么都不知道,只有浑身的疼痛。也就是在那一晚,我的左手手背被铁棒打到,当时并不知道有多严重,因为全身上下都是疼的。后来被关到了看守所,我发觉我的左手越来越肿越来越疼,我就跟管教打了报告,管教就带我在看守所的医院检查,说是医院也就是个类似于小诊所的地方。一般的小病小伤能解决,但遇到大的需要动手术的话就无能为力了。我记得当时有个医生给我看了一下就把我支出去了,他是跟管教谈的,我不知道他们说的什么,管教出来也没跟我提,我也不好去问他,过了两天管教叫我出去,然后拿了手铐和脚镣给我带上。只说了句:等一下带你出去检查。就走开了。


我当时才感觉事情的严重,不然是不可能出去就医的,由于身份的特殊性,我什么也没问,就管教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我从车上下来,外面到处都是人,我就这样带着手铐脚镣跟在管教的后面,后面还有一个管教跟着我。因为带着脚镣的缘故,我走的很慢,然后还有铁链碰击的声音。四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不时的指指点点,我没有勇气抬起头,那一刻感觉前所未有的难堪。后来拍了片子,管教告诉我不用担心,没什么大碍,需要动个小手术。然后说了很多安慰我的话,挺感激他的。在那个医院里有一个独立的区域,就是给那个看守所用的。我进去的时候,旁边的床位上有一个人,腿上被人砍伤,我们没有任何的交谈。在我们的床位前面有一个透明玻璃,24小时都有人看守,怕出现任何的意外。



大部分的时间是躺在床上度过的,一只手用手铐锁在床头,脚也锁在床尾,上厕所要打报告。我在医院连带动手术住了一个星期左右就回去了。


后来出来我有问过我家里人,他们说没有接到任何要钱的文件和我住院的信息。中国是法制社会,虽说犯人犯了刑法,剥夺了自由和政治权力,但并没有剥夺生命权,所以监狱有标准的医疗机构来维护法人的生命权力。

我为我的年少无知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了,我现在生活的挺好,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在这里还是奉劝大家,遇事多想想,别去触碰法律的底线,自由是任何东西都换不来的。


我不信这个网名有人用


如果情况属实,监狱不会坐视不管,也不会考虑犯人家庭状况,直接把犯人送到你家里,至于治死还是治活,听天由命吧!反正你不能死在监狱里。可能有人不信,那就不信吧!可能你真的没钱。

说句不该说的话,很多长刑期的犯人(十年以上、无期、死缓)都有种“天真”想法,就是希望得上一种“不死的绝症”,那样的话,其本上就可以回家了。而真正的想法并不是治好,而是享受一下“自由”的感觉,哪怕在自己家里活上一天。

那么,犯人在监狱得了“重症”后,监狱难道不给治疗吗?为何不把犯人治好再继续让犯人服刑改造呢!

这个问题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我想说实话,怕遭人骂。

在监狱不能干活了,留你何用?

不过可以回家!


骁勇34


这个事情我最有发言权。一般情况下得病以后比如说得了大病,就会联系犯人或者在押人员的亲属来筹款进行治疗。但是如果犯人或在押人员的亲属他不愿意治疗,不愿意拿钱在这种情况下,看守所或者监狱仍然会拿钱给他治疗。因为在目前的形势下,如果看守所或者监狱死了人,后续的处理是非常难的,社会的舆论,家属来闹事。这两年好多了,前几年监狱或者看守所死一个人,如果事情放到网上,上级领导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会要求来平息舆论,这个花费就大了。不知这些领导脑子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这么害怕事情上网?最终的花费也可能比看病还要多。然后检察机关也会介入,把你不折腾的五荤六素不算折腾,而且治疗费用全部由国家或者监狱看守所等来承担。所以看守所和监狱一般情况下都会对患重病的犯人治疗,实际上,就医疗这块来说,患重病的犯人比一般的民众或者下岗工人甚至公务员待遇要好的多了,不用掏自己钱。不信吗?但事情如此。


烦恼的鸡肋


九零年,由于肾出了问题,全身浮肿,监狱立马安排我去了医院,并且安排住院治疗。忘了是狱方通知还是我自己发电报给家庭。父母急匆匆的带着借来的钱赶到医院。当时一住院,狱方就安排我们队的组长来陪护,组长也是犯人,只是表现好,又是当地人,可以每天叫自己家里人来送饭。记的住院半个月左右吧,组长只负责送饭,有时叫别人送,自己跑的鬼不见影,我也乐的想干嘛就干嘛😊……父母来后,一问医药费大概得七百多元,于是就拿八百块钱给组长,请他帮忙出院后结账,又急匆匆的回老家了。出院后,狱方直接安排给我半个月的假回去休养,于是又从医院直接回家了。半个月之后归狱才知道医药费由狱方结清了,组长把我父母给的八百元钱贪污了,我又私下找组长要过几次,大概分几次还我不到一百块吧,因为他是组长,我那时又小,也不敢举报他,没过多久他出狱了,余下的钱也水了……


yijiang春水向东流


笔者在监狱工作多年,根据笔者了解的情况简单 回答如下。

1、目前监狱对于在押罪犯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监狱内设有功能齐全的医院(技术力量,设备,床位不低于县级医院),一般的常见病多发病都能诊治,并且费用是全额拨款的。当然了,监狱提供保障的都是医保范围内的,有些非医保用药,本人或家属愿意承担费用,经本人申请,监狱批准可以自购,但是使用保存有严格的程序和制度。例如有的罪犯自购治疗糖尿病高血压的药品,送入监狱必须要批准手续,药品有警察专人管理,每天定时定量领药并在警察视线范围内内服药。自购药品不允许自行保管。

2、在押罪犯得了重大疾病,其医疗费用的解决要看其疾病的具体情况。一般凡是危及生命的大病,医院都是在能力范围内不惜代价全力救治,费用由监狱支付。一些不危及生命但是需要花费大量资金治疗的疾病,则要看这病是怎么得的,例如在服刑前就有的疾病(例如服刑前因打架斗殴骨折,上了钢板,进监狱后需要取出),一般是告知其自筹资金医治,否则待刑满后自费继续医治。如果是在狱内得的(例如在狱内因生产设备故障造成骨折上了钢板,半年后去要去除),一般是由监狱安排处理。一些非医保覆盖的项目,例如安装心脏起搏器等,一般是自行支付费用。监狱医院处理不了的病号,经报批并采取可靠监管措施,可押送至附近大医院救治。不过这种情况需要严格的审批手续,至少4-5名警察全程看押,视频监控全天候开机。如果是危险分子,无论多重的病都不允许外医,但是必要时可以聘请狱外医生进监狱诊治。

3、在押罪犯一般是定期体检。如果发现癌症一类的严重疾病,暂时没有生命危险的会继续服刑并医治,如果病情发展迅速随时可能死亡的(如肝癌后期全身扩散伴多器官衰竭),经省级医院会诊确认,并征求家属意见,必要时依法办理保外就医手续。这样办并不是监狱推包袱,而是在罪犯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享受一下亲情关怀。家属不同意保外的,监狱仍会尽量医治。

4、特殊罪犯有严重疾病又不适合保外就医的,一般转到省监狱管理局的专门监管医院关押诊治。

5、举例。

某犯78岁,因强奸幼女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服刑三年后因身体不适送医。经检查,该犯肺癌iv期,已多器官扩散。经常规治疗半年余,疗效不佳,经专家会诊,肿瘤已扩散全身,多器官衰竭,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狱方通知其亲属,该犯恶性肿瘤终末期,时日不多,家属可办理保外就医手续将该犯接回医治。后其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均拒绝为其办理保外就医手续。后该犯在狱内继续治疗一月余后死亡。


淮北日月升


大家好、我在监狱10年、得过肺结核病是监狱医院治疗的,把我们关进一个隔离区半年时间、每天吃国家免费的药物治疗、会让你带口罩,限制出监室门等等、期间有一个肺结核患者耐药了,还有黄疸肝炎、直接被送到一个专门关押重病服刑人员的医院、去了那里基本上就是等死、不要奢望什么保外就医、没钱没关系想都别想了、监狱很现实的、你没钱管教民警也不会把你当什么人、发烧感冒什么的去监狱医院看病、你想打点滴?还要偷偷给烟医生、不给烟就随便开点药、基本上吃了没什么作用的、给一包烟打一针、、两包烟可以连接打三天点滴、每天就不用劳动然后去医院打针、劳动任务也会相对减少点、还有一种就是可以让医生开病假条、最起码送一条烟给他、因为你想休息必须要医生开的病假条本监区警察才会让你休息、至于你到底发烧没有没人管你、有一次我感觉特别的累、但是我也没发烧,我就找到监区卫生员给我量体温、他把体温表给我就走了,我马上把体温表拿出来在衣服上面摩擦、一下到了41度然后给他看、我直接去医院看病,给一条烟医生我休息了三天时间






煤气炉子电饭煲


我就是一名监狱警察,给你们说个我们监狱真事,就是近十多天的事,一名罪犯半夜心梗送监狱医院确认是心梗,立刻联系120送到我们所在城市最好的医院住院治疗放了一个支架,医疗费用6万左右,上周出院回到监狱,目前身体良好,罪犯住院期间我们还要给陪床,每天6个人分两班,还有可以告诉你们,在我们监狱还有尿毒症的,都要给按时透析,这要是在外面家庭情况不好早就死了。喷子们,我可以负责任告诉你们,现在的犯人待遇比你们都好,吃穿免费,公费医疗!


用户62508830516


监狱安排罪犯看病的,费用监狱公费出。自己坚持要自费看病的费用自己出(比如监狱认为不需要的药物、手术,罪犯本人一直纠缠要指明要药、要手术,监狱一定程度会妥协同意自费且后果自负)。最后一点,罪犯是否生病是否吃药还是手术还是保守治疗,由监狱负责决定(监狱自己定在监狱内的医院还是社会医院进行门诊检查、开药、治疗。罪犯本人只能表达自己的想法,不管谁付医药费,罪犯本人无法决定哪个医院和治疗方式。有风险可以罪犯坚持拒接,可拒绝不可选择/在沿海省份的监狱近几年就是如此情况,不管是入监狱前还是入监后得的病,也不管是否是医保范围,也不管罪犯什么罪家里有钱没钱,只要监狱安排看病,就全包。没错,全包!!!


星火月球


留所服刑和在监狱服刑的人员患病,看守所和监狱会提供基本都医疗服务,换重病 或者危及生命的疾病,监狱和看守所都会主动联系犯人亲属,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到保外就医条件消失,也就是疾病好转,在进行收监执行。当然,根据我的工作经验,也存在没有亲属的犯人进行保外就医的,但是基本上都是回家等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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