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關於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劉浩洋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該案立案後即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履行還款義務,經多次傳喚但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完畢,我院依職權未查詢到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執行人也無法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執行案號:(2018)豫0184執976號
立案時間:2018-02-13
執行法院:新鄭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新鄭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被告劉浩洋應依照(2017)豫0184民初2734號民事判決書返還申請人借款1240780元等。
被執行人或企業履行情況:現已全部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178038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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