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海拔1098米的山上 家門口的審判讓被告老淚縱橫

十堰:海拔1098米的山上 家門口的審判讓被告老淚縱橫

原標題:十堰:海拔1098米的山上 家門口的審判讓被告老淚縱橫

7月24日上午,一場特殊審判在海拔1098米的十堰市鄖陽區白朮溝村一組葉某某家門前舉行。66歲的被告人葉某某身患疾病、行動不便,鄖陽區公安、檢察與法院協商後,將莊嚴的國徽懸掛在葉某某家道場、拉上庭審會標,現場舉行審判。

今年4月18日,鄖陽區公安分局白桑派出所民警根據情報線索,查獲葉某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高達851株,因涉嫌犯罪,葉某某被立案偵查,隨後案件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7月初,檢察院對葉某某進行起訴前訊問,接到通知後,身患疾病的葉某某凌晨2點從家下山,走了5個小時的山路才到集鎮。派出所民警獲悉後,用警車把葉某某送到了40公里外的檢察院。其後,葉某某身體狀況,一個多星期才緩解。

十堰:海拔1098米的山上 家門口的審判讓被告老淚縱橫

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審判時,葉某某還將來回奔波,加上天氣炎熱,他身體肯定吃不消。能不能簡化程,減輕他的負擔?

白桑派出所所長聶德斌向區檢察院、法院進行彙報,葉某某雖涉嫌犯罪,但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本人又悔罪。法院法官獲知情況後,決定將“巡回法庭”搬進山上,當場審判。

當日,派出所民警、檢察官、法官、書記員等一行來到葉某某家,就地庭審,當場判決,周邊六七戶群眾參與旁聽。

審判過程威嚴有序。最終,葉某某被判處拘役4個月,緩期6個月執行,同時被判處罰金1000元。

審判結束,葉某某老淚縱橫,當場表示悔罪、認罪,也對工作人員的耐心、貼心表示感激。

“活了大半輩子,像你們這樣‘辦案子’,在家門口進行審判,我還是頭一次見到!真稀罕,也很受教育!”旁聽完整個過程的村民葉發貴、葉正兵感觸頗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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