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教練居然酒駕,是想培養「馬路殺手」嗎?

驾校教练居然酒驾,是想培养“马路杀手”吗?

這回,交警蜀黍查獲了駕駛人的老師,因為酒駕。

驾校教练居然酒驾,是想培养“马路杀手”吗?

7月23日,秦皇島交警支隊民警在轄區開展酒駕整治行動中。當天早高峰,執勤民警對過往車輛進行“逢車必查”,一輛教練車迎面駛來,民警示意該車停車接受檢查。

驾校教练居然酒驾,是想培养“马路杀手”吗?

檢查中,測酒棒報警,民警發現駕駛人面呈酒態,酒氣撲鼻,立即要求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酒精檢測儀顯示為42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

驾校教练居然酒驾,是想培养“马路杀手”吗?

據駕駛人王某交代,自己是某駕校的教練,前一天晚上喝了一杯半白酒,今天早晨又喝了半杯藥酒,僥倖地認為隔夜酒不會殘留體內。

殊不知,衡量酒駕是以人體血液內酒精含量為標準,不以是否“隔夜”為準,更無知的是王某以為喝藥酒可以逃避責任,心裡不服要求進行血液檢測,民警說只要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超標,不論距飲酒的時間多久,隔夜酒也好藥酒也罷,都不能成為逃避飲酒駕駛的理由。

王某說本以為早晨交警不會出來查酒,於是放心駕車前行,不曾想被民警逮個正著,悔之晚矣!心存僥倖的教練最終因為酒駕給畢業的學員上了一堂反面教材課,結束了教練職業生涯。

經過核實教練車屬於營運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5000元罰款處15日拘留,記12分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扣留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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