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職業需要尊重,別讓律師爲假律師背黑鍋

2天前,在網絡上看到一篇《湖南一律師與當事人串通提虛假訴訟騙取87萬 3人獲刑》的文章報道稱:“在今天的庭審過程中,雖然戴建良和劉慶平都已當庭認罪,但曾經身為律師的戴建維卻仍想以事先並不知情為由為自己開罪。”筆者當即心生疑惑,作為一名法律人,那些事能做或不能做應該是完全可以把握的呀?怎麼這樣沒有職業道德呢?也許是職業保護的本能意識,筆者有了拍案叫好的心態產生,但又為這樣的“敗類”破壞我律師隊伍的形象而倍感恥辱。

律師職業需要尊重,別讓律師為假律師背黑鍋

而就在今日,筆者一早打開手機就看到了湖南省律師協會發出了《嚴重聲明》。聲明中稱:湖南省律師協會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對《報道》中被稱為“律師”的被告人“戴建維”的身份等相關情況進行了調查,核實該報道中的被告人“戴建維”的職業並不是律師。同時湖南律師協會歡迎包括新聞媒體在內的社會各界對湖南律師的執業進行監督,也要求《今日頭條》等相關媒體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立即更正不實報道,並採取必要措施消除影響。

律師職業需要尊重,別讓律師為假律師背黑鍋

看到這個嚴重聲明,心中頓時樂開了花,所有的疑惑一下解開。原來報道中稱“律師”的被告戴建維並非律師,也就是說報道中的這起案件中當事人請了假律師。

筆者為了進一步確認,立即打開電腦登陸了湖南省司法廳網站、湖南省司法廳主辦的如法網,在律師的相關搜索中,的確搜不到“戴建維”。

律師職業需要尊重,別讓律師為假律師背黑鍋

既然戴建維不是律師,那網絡媒體報道中怎麼會寫成是律師呢?筆者認為這是某些媒體人對律師職業的不瞭解或者存在誤解而導致的,這樣的誤解報道無疑會讓律師背黑鍋,給全湖南省一萬多名律師帶來負面影響,這是極端對律師職業的不尊重,也是對廣大網友、讀者的不尊重。同時可能會給自身引來不必要的煩惱。寫到這裡時,筆者自然的想起了2016年湖南省岳陽市律師協會因為一篇新聞報道的標題錯將“法律工作者”表述為“律師”而損害了律師的名譽而將兩網絡媒體訴至法院。訴訟雖然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手段,但這足以體現了我們的律師協會積極的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維護律師執業權利的決心和態度。

律師是正義的化身,其價值就在於維護人權,實現社會正義。一名執業律師絕對不會因為一些利益的驅動來鋌而走險,因為這是不成正比的,律師執業資格的取得除了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之外,還要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再經過筆試、面試合格後才能取得執業證書,凡是執業的律師都經過了系統的律師職業道德教育及考核,他們都會非常珍惜和熱愛這份職業。

而法律工作者和律師則屬於不同的概念。對此筆者幫助大家分析一下:

二者存在的基礎不同。律師的產生和其執業的基礎,是根據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律師作為一種職業,是世界各法制國家的同類設定;法律工作者的職業設定,只是中國的現象,不是國際上通常的做法。

二者執業的准入資格不同。律師要求是法律本科,和法官、檢察官的要求是一樣,必須通過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該考試的通過率為7%,且必須具備本科以上學歷。根據我國司法部的部門規章,成為法律工作者僅是由地方司法機關組織考試或考核即可取得證書,通過率為極高,與《律師法》規定的成為律師的條件有很大差距。

二者服務的範圍不同。按照我國《律師法》的規定,律師的服務範圍十分廣泛,凡是社會生活中用得上律師的事務,律師都可以發揮作用。而法律工作者的服務範圍,僅限於從事簡單的民事類代理事務,他們不具備從事刑事類代理和辯護業務的資格。

二者執業的地域不同。在全國範圍類,律師執業不受地域限制,在國家與國家之間,律師也有一定的執業空間。法律工作者的執業受地域範圍限制,基層法律工作者不能代理當事人任何一方均不在本轄區內(鄉鎮範圍內)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案件。(文/湖南君傑律師事務所許小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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